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陇检要闻 > 陇检时空 > 正文
陇检时空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酒泉市检察机关强化“三个规定”制度落实 为廉洁司法构筑“防火墙”

时间:2020-09-16 16:40:37  作者:酒泉市院 刘玉虎 点击数:

9月15日下午,酒泉市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专题辅导讲座,干警们踊跃向此次辅导讲座的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负责人提问,问者虚心,答者耐心。干警们把平时记录填报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一吐为快,提问接踵而至,解答深入浅出。

近年来,酒泉市院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有效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作为检察机关织密织牢制度反腐机制,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的重要途径,着力以“三个规定”制度落实的“小切口”,倒逼规范廉洁公正司法的大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

思想引导自觉落实。该院先后采取辅导讲座、理论测试、印发“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应知应会50问》等方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学习高检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尤其是原汁原味传达学习张军检察长对此项工作的25次批示精神,深化了干警对“三个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组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消除“不敢填、不愿填”的思想顾虑,每月进行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已经逐渐成为检察干警的一项工作习惯。

加大宣传监督落实。该院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介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发布长幅漫画《图说“三个规定”等工作细则》,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采取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向社会持续释放“逢问必录”的强烈信号,以“不能问”的舆论形势为“不干预”“不插手”构筑了“防火墙”。

督导检查狠抓落实。该院将“三个规定”的落实情况列入巡察监督内容,靠实制度落实的主体责任;定期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多次下发书面通报,对记录填报工作滞后的院和部门进行通报;不定期采取会议强调、电话指导、现场督察等方式,促进记录报告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已记录报告过问、不当接触司法办案事项40多件,做到了市、县两级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全面破“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