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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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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1-12 14:49:45  作者: 点击数: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19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省检察院办理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期间,省检察院没有收到会交办的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各代表团在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时,对全省检察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会议旁听工作,按照大会要求,组织检察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特级检察官助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34人旁听各代表团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认真记录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对旁听记录、收集到的98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大会秘书处整理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归纳出涉及检察工作的各类意见建议123条。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时,共收集到80名代表提出的125条意见建议。我们248条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制定印发《2021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实答复工作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承办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条代表意见建议都有专人办理,都能够得到及时高效办理。9月份开始省检察院就248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逐条向每位代表进行答复

二、主要做法

省检察院始终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坚持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深度融入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全省中心大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着力从收集、研判、办理、反馈、转化等环节入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会前后多次召开专会议,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办理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专题研判分析代表的关注点、要求解决的核心问题,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在落实党组和检察长领导、主管副检察长主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转交案件及意见建议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提升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水平,督促各责任部门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二)建立信息化联络,提高联络工作质效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联络信息化工作,省两会后,专门就人大代表联络信息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调研、分析、征求意见、组织实施,在全省检察工作网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录入了在甘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信息,形成了代表联络、活动记录、意见建议办理、责任部门答复、数据分析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将检察官与人大代表、上下级检察机关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人大代表信息化联络工作内部培训,制定下发了信息联络平台操作指引,对全省113个检察院代表联络专员进行网络培训指导,畅通了上下级检察机关联络工作渠道,为基层检察院减轻工作负担,全面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质

    (突出重点,提升办理质效按照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人大代表普遍关注、事关全局的问题作为重点,认真研究,用心解决。坚持全面沟通,通过集中走访、邀请座谈、电话、短讯息等方式,及时了解人大代表的想法和意,促进每一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明确办理时限,能及时办理的,全力以赴尽快办结,条件不成熟、暂时办不了的列入总体规划,努力创造条件加以解决,短期内不能办理的做出详细的解释说明,提出今后逐步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着力提高代表满意度和答复稿质量。紧扣人大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邀请代表参加刑罚执行巡回检察,主题检察开放日,组织开展视察、观摩、评议案件、专项检查等活动,努力使人大代表更加全面深入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对检察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邀请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视察、监督、评议检察工作156人次,主动向人大代表推送重要检察工作信息360多条

    (强化督导落实推进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省检察院坚持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由代表联络部门汇总每季度办理情况后进行全省通报,对意见建议承办部门、承办单位工作台账,责任人员挂牌督办对办理工作进度较慢、代表满意度不高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重新办理;对已落实的建议,督促各承办单位主动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具有建设性、批评性或普遍性的意见建议,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定期汇报进展情况,严防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

         三、工作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要抓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坚持和完善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总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强化过程管控,用行动、事实、数据、案例四个说话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服务大局成效突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对标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2起煽动分裂国家案备案审查积极参与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专项行动,批捕36人,起诉64参与“5·22”白银山地马拉松越野赛突发事件联合调查,监督立案5;跟进督导兰新铁路6·04重大安全事故案办理工作;参与省政府“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依法批准逮捕5全力投入平安甘肃建设,依法惩治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批捕3701人,起诉6472人。护航金融安全,积极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批捕166人,起诉390人,审查逮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6人。印发《甘肃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2056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31310人。

        ——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严惩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犯罪,批捕541人,起诉1305人,监督立案18件、撤案56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2件,帮助企业追赃挽损2248.132万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负责人不批捕179人,不起诉404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82件。加强涉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起抗诉案件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联合省工商联开展送法进企业百场法治培训活动,目前省院已邀请80余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企业高管及专业技术核心人员参加培训。扎实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全省4393名干警走访企业7038家,收集问题线索365件,已办结196件。用好服务民企信息平台,已收到涉企线索问题94件,办结78件。积极探索企业合规化建设,汇编《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提示》,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省检察院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15条具体举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陇原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生产经营、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犯罪,批捕38人,起诉76。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共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87件,其中,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132件。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涉法涉诉信访人等重点人群救助131人,453.43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持续加大涉农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关注农村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问题,着力保护和改善乡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巩固两当县、庄浪县盘安镇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捕52人,起诉236人,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破坏国家战略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促进重点行业秩序整治。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4人,起诉16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243件,诉前程序1181件,其中行政诉前程序1051件,民事诉前程序130件。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75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74件。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特色专项监督。联合省河长办下发意见,健全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推动健全重要江河湖泊跨省界及省内跨界断面水功能区跨行政区划管辖协作机制,与四川关于长江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协作,与西藏、青海等六省区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我们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六项重点工作”都作为为民办事实的内容。同时,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需,积极构建“6+N”工作模式,强化民生检察。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促进完善窨井盖综合治理,发现案件线索35件,立案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起诉23件;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加大对农贸市场和超市农产品食品、网络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的监督力度,立案184件,履行诉前程序157件,提起公益诉讼17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持续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挂牌督办欠薪案件4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289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出台《关于落实学校工作人员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工作办法》,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30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33,其中,批捕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5起诉237坚持宽严相济,对涉轻微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88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确需追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813人。制定方案,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入推进涉未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对5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14人,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65人次。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群众信访1337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99.95%。开展回复情况回头看专项活动和百件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共排查出回复答复不及时、信访事项录入不齐全和回复答复不规范等各类问题200多个,并逐一整改。积极开展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73人,已发放救助金234.28万元。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不断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制定《甘肃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流程工作指引》,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依法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195件,提起公诉187人。依法惩治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2429人,其中要案33人。注重源头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12件。促进醉驾社会综合治理,做法被最高检作为甘肃样本向全国推广。开展检察公开听证1516件次,实现全省三级院全覆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成和解邻里纠纷、偶发矛盾引发的610件刑事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召开践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审慎履行批捕权公诉权专题新闻发布会,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助推法治甘肃建设。

    (二)检察业务稳中有升。突出加强主责主业,专题研判四大检察工作情况和形势任务,分析困难问题,明确着力重点,推动业务工作进一步落细落实。

——刑事检察工作质量持续提升。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不断促进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和决定逮捕10454人,起诉24381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不构成犯罪或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086人,对犯罪证据不足或依法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5280人。同时,梳理总结三年来批捕权、起诉权运行及监督制约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做法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撤案)364件,追诉25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1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2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57件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6件,同期行政机关已移送3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174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非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纠正305件,同比上升72.32%,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3人,核查纠正脱管52人、漏管14人,监督收监执行13人,其中缓刑9人、暂予监外执行4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执检业务类案件280件。组织开展对兰州、平凉、金回头看机动巡回检察,继续督促问题整改。积极配合最高检第七巡回检察组对兰州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指导白银、庆阳、张掖等3个市级院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试点。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1357718033人,决定起诉13803人,不起诉4050人。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量刑建议1116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9731人,采纳率93.21%,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联合省高法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提升量刑精准化,指导兰州市城关区、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拍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品案例宣传片。全面落实-件比评价体系,自我加压,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以公正促效率,18月份-件比11.24

——民事检察工作持续通过抗诉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个案问题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纠正。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99件,提出抗诉3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4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4件,提出检察建议137件,采纳88件。持续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61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34件,法院采纳209件。受理民事起诉340件,支持起诉308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89件。加强案例的收集和培育,组织开展2020年度典型案例和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切实发挥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理论研究,撰写《省院2015-2019年民事抗诉案件情况分析报告》《省院关于近五年直接受理当事人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分别被省委政法委、最高检刊发;撰写《虚假调解的审查判断与检察监督》等3篇论文,入选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论年会《论文集》,入选数居西北五省首位。

——行政检察工作持续做实做细。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各有侧重、上下联动、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120件,同比上升224.32%,提出抗诉2件。受理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采纳12件。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199件,同比下降33%,提出检察建议147件,法院采纳119件。张掖、平凉、天水等地均与当地司法局会签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等,为探索开展复议阶段潜在之诉争议化解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打造甘肃公益诉讼检察特色亮点。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52件,同比下降15.58%;立案2192件,同比下降12.28%;履行诉前程序1996件,同比上升1.47%。突出办案重点,全力推进市县级检察院每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全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同比持平;其他领域17。红色资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铁路军属专用线安全等新领域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其他检察工作协调推进加强检律互动协作,建立检律会商制度,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律师代表召开联席会议42次,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服务决策和中心工作,提出立法建议2条,8篇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和省上相关部门转发推广。组织申报最高检理论研究课题立项5个,完成省院课题5项。加强对检察建议的审核督促把关,审查各类检察建议2068份,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了99.9%,督促咨询、解答检答网问题1279个、检答网咨询量排名全国第4,解答率全国排名第6。依法治省工作在省委依法治省办2020年法治建设绩效考评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数30591件,辩护与预约代理信息数3790件,重要案件信息件数9334件,法律文书份数14885份。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052人次,同比上升149.33%加强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全省各级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共受理检察技术类案件702件,同比上升27.2%,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严格按照CNAS国家级实验室认可标准规范化开展工作。检察信息化工作注重科技信息引领,全面完成电子检务工程总体验收,部署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运行、对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主导研发甘肃检察机关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办公及事务管理系统、服务保障民企权益信息平台等各类信息化应用产品,其中甘肃检察机关移动办案系统荣获全国“2021年智慧检务建设十佳创新案例

(三)“两项教育”扎实推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搭建五个课堂,助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做法被最高检、省委党史办肯定推广;组织参观红色遗址遗迹291场次,观看党史学习专题片162场次,举办征文、演讲比赛85场次,向在党50年的老党员代表颁授纪念章,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137名。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抓实四项教育,举办政治轮训班、读书班、研讨班672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75场次、英模事迹报告会94场次,一把手讲党课实现全覆盖。紧盯六大顽瘴痼疾,发现并整改问题3342个;用足用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214人主动说明情况,56人被立案查处;深入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现有瑕疵问题案件2727件,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9人,全部办结省教育整顿办交办的100件线索。

(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和员额检察官43名委员组成的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落实员额动态管理机制,退出员额22名。依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决定,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三级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724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1人次。组织对省检察77名检察官开展业绩考评,完善修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以质量、效率、效果评价办案,压实司法责任,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强化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监督,健全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机制,促进提升办案质量。联合省委统战部聘请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作为省检察院新一届特约检察员,持续加强民主党派和企业家对司法办案工作的监督。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制定我省实施意见,分层级明确277项任务清单。建立省院领导和各部门对口联系相对薄弱基层院制度,对37个基层院加强针对性帮扶。召开全省薄弱基层院帮扶工作分析督导会,分析研判问题、研讨对策措施,以薄弱基层院的脱薄争先推动全省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委、最高检工作部署,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理念,不断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增强代表联络工作实效,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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