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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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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刊(第27期)

时间:2020-11-15 13:14:04  作者: 点击数:

【省院动态】

v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院动态

v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 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v嘉峪关市院 检察助企显实效 民企致谢送锦旗

v兰州新区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暖人心 民企赠送锦旗表谢意

v玉门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家心声】

v静宁县恒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杜少辉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明月

【典型案例】

v管某合同诈骗案

【省院动态】

 

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1028日,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民营企业家代表、高校师生代表等20余人走进检察院,零距离了解和感受检察工作。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郝远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作总结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主持座谈会。最高检党组第五巡视组副厅员、政治部二级巡视员田玉兰,最高检党组第五巡视组成员、检察日报融媒体中心新媒体三部副主任曲冬梅列席会议。省检察院、省工商联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受邀人员首先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成就展,随后召开座谈会,远程视频观摩了白银市会宁县一起合同诈骗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公开听证会,观看了介绍检察工作职能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的宣传短片,听取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的介绍,与会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郝远指出,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联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民营企业家解决了很多问题,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郝远强调,在当前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后疫情时代背景下,民营企业是否具有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及风险发生后法律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希望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能够对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研究,推动从制度和法律层面逐步破解这些顽疾。同时,希望省检察院能续加强与省工商联的合作,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普法力度,搭建法律顾问平台,加大对行政诉讼及依法行政的纠错力度,也希望广大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共同关注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问题,携手为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朱玉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六稳”“六保关系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对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全省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要紧密结合六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高检院11条司法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意见,按照五步工作法”“四个说话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要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及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政策界限,持续强化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切实改进办理民营企业案件的方式方法,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尽我所能帮助民营企业解忧纾困,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后,省检察院检察干警与民营企业家就信息平台、走访调研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一对一反馈交流,并对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反映的问题及时梳理归口,依法协调解决。

 

市县院动态

 

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 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好六稳”“六保工作,按照高检院和全国工商联统一安排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系统10月集中联合举办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举办检察开放日以来,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同级工商联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01场次,邀请民营企业家765人,邀请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71人,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代表271人,观摩检察机关案件听证会32场次。民营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普遍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落实中央、高检院及省委决策部署有力,措施细、办法多,为服务全省中心大局做出了检察贡献,体现了检察担当,同时,对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省院要求,高质量、高标准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一是认真筹划,精心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组织开放日活动,积极主动与本级工商联沟通,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如张掖市院、庆阳市院、甘南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出席活动,并邀请同级工商联主席参加。在选择参会代表上精心考虑,确保具有代表性,避免重复,广泛选取大走访大调研中反映诉求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开放日活动,积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如兰州市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180余人,张掖、甘南邀请140人,平凉、天水邀请120余名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二是丰富形式,强化效果。在完成规定任务动作的同时,各级院结合实际情况,丰富检察开放日内容,强化活动效果,有的院增加了展示本院特色工作的展览,有的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通过视频形式展现了检察机关重塑后的职能,有的院当场让民营企业家代表反馈诉求,随即派检察干警一对一予以解答或者及时予以办理。兰州、嘉峪关、白银、天水、张掖、平凉、武威、庆阳、陇南、临夏等地区两级院均组织开展了公开听证会。总的看,这次集中检察开放日活动形式丰富,不拘泥于固定形式,收到很好效果。三是高度重视,及时交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开放日活动中,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企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各部门主动认领及时办理,得到好评。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增强了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重要意义,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最高检、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服务保障措施,为实现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我省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二是集中展示了我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中六稳”“六保中的成效。今年以来,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六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别是与工商联深化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涉民企案件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查工作,审慎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这些成绩通过检察开放日予以充分展现,体现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担当。三是找准了短板,认识到差距。部分民营企业家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等建议,对今后改进检察工作方式,进一步服务保障好六稳”“六保工作有重要的意义。四是突出普法宣传,发挥法治教育引导作用。开放日活动提升民营企业法律意识,促使民营企业知法守法、合法经营、健康发展,善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民发展的使命感。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主动对标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强化法律监督,改进工作方法,切实保护好民企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提供更多优质检察服务,为我省发展稳定做出更大检察贡献。

 

 

 

 

 

 

嘉峪关市院

检察助企显实效 民企致谢送锦旗

 

1014日下午,甘肃龙海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将一面绣有检察工作显真情 服务民企促发展的锦旗送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民检察院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发展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今年开展的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大走访大调研工作中,民营企业甘肃龙海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近几年因为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加之今年疫情影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协调有关单位,使企业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收到到该企业反映的问题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康志挂牌督办,多次带领专项动办公室人员会同税务部门前往甘肃龙海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调研,实地查看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通过税务部门了解到该企业符合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规定后,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促税务部门在国家税收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减免企业税收,尽量帮助困难企业扭转困境。市税务局迅速行动,在全面调查核实企业问题之后,按照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依法减免了该企业近年来300万元的税款,极大的改善了企业面临的困境。

在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嘉峪关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宁为企业做一件实事,也不做十件虚事的服务理念,积极拓展检察服务职能,开展点对点面对面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切实将六稳”“六保工作落到实处。

这一面锦旗既饱含了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更体现了企业对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今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将稳就业、保市场主体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帮助嘉峪关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兰州新区检察院

民事执行监督暖人心 民企赠送锦旗表谢意

 

窗体顶端

202093日上午,兰州新区昶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表示感谢,将写着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面锦旗送到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敢于监督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态度表示赞扬、感激。

兰州新区昶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送锦旗,是因为新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过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切实维护了该公司的90万元合法权益。兰州新区昶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兰州新区检察院收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线索转办函》之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挂牌督办,领导领办第四检察部集精干力量投入案件办理中,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实际诉求,充分运用诉讼监督职能,全面审查原告昶泽公司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执行诉讼一案,着重从昶泽公司反映的执行诉讼问题入手,以执行监督为抓手,从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努力实现民营企业权益有保障,案件当事人持续四年来未能解决的90万元债权在新区检察院的跟进监督下顺利实现,受到民营企业的高度肯定,对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的做法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兰州新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做好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办案部门及时回应企业合法诉求,努力推动案件解决,切实维护民企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民营企业家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和对专项行动的了解和支持。

下一步,兰州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扩大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影响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可供借鉴推广的工作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玉门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918日,针对一起涉民企故意伤害案件,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玉门市检察院控申办案检察官会同玉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现场调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2054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在玉门市下西号镇石河子村与前来商议工资事宜的黄某某发生争执,后二人发生厮打,致黄某某面部下颚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经审查,办案人员核实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系一民营企业负责人,在玉门经商十余年,系玉门市孙驰小老虎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达一千万元,公司大量经营事务急须孙某某解决,对其案件的办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经联系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本院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快速通过检调对接办公室将案件移送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赔偿协议,现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被害人一方书面谅解犯罪嫌疑人一方,当事人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负责检调对接的检察官积极参与调解,提供了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对调解活动是否尊重双方自愿、是否公平正义等进行了监督,为该案件依据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办理打好了基础。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不断推动检调对接工作深入发展,通过拓展工作模式,将单一移送模式向多措并举积极参与见证拓展,将检调对接机制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通过零距离沟通、低成本化解纠纷,在法定权限内能动司法,化解了社会矛盾,也让当事人利益得到全面保障。

 

【企业家心声】

 

静宁县恒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杜少辉:我公司是中国食品包装龙头企业,作为民营企业负责人,很激动能受邀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我们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爱护,感谢甘肃检察为护航民企发展所做的努力与奉献,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成效很明显,涉民企信息平台作用发挥很好,我公司就是通过平台反映和解决了企业的问题。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切实增强了民营企业安全感,让企业家能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规范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盼,更加精准地为民企保驾护航。

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曹明月: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这一方面做的很到位,帮助我们民营企业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检察院保驾护航,让我们发展更有方向,更能大胆、安心地搞生产经营。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涉企案件的监督,在高质量的监督中切实维护企业的权益。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受疫情影响,企业发展经济压力大,建议检察机关监督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好放管服各项措施,企业才能更有活力,从企业这几年的发展来看,案子较多,如果不是有意违反法律,希望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里给予适当宽容。

 

【典型案例】

管某合同诈骗案

——陇西县院立足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

 

【基本案情】

2017615日,犯罪嫌疑人管某(甘肃省武山县人,系甘肃省武山县城关学区某小学教师)在陇西县某镇安某某经营的陇西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租用了丰田霸道越野车一辆,并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管某将该车使用一段时间后,伪造了一份安某某委托其抵押该车进行贷款的委托书,在外省某市与朱某某签订了《车辆抵、质押借款合同书》《借款合同书》,将该车抵押给朱某某,向朱某某以月利息3%借款10万元,管某将该10万元挥霍后逃匿。201711月,陇西县公安局民警在江苏省徐州市找到朱某某。经调解,安某某与朱某某达成协议,安某某支付给朱某某11.5万元后将该车从朱某某处开回陇西。20191231日,管某到陇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诉讼经过】

20191231日,管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陇西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618陇西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陇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陇西县院承办人多次对管某及其家属做工作,管某于2020629日、79日分两次共赔偿企业损失11.5万元。2020716日,陇西县院以合同诈骗罪将该案提起公诉,建议对管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年84日,陇西县人民法院采纳陇西县院的量刑建议,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典型意义】

一是客观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陇西县院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细致审查核实证据,准确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通过查阅相关案例、检答网咨询、检察官讨论研究等方式准确将该案认定为合同诈骗,并在此基础上根据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从宽处罚的精准刑量刑建议,得到被告人的认可,并被法院采纳。

二是主动化解矛盾,奠定挽损基础。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根本的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管某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该案在受案之初,承办检察官就告知管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及由此导致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围绕犯罪构成为其讲明其行为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值班律师也从法律援助的角度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管某更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惩罚,自愿认罪认罚,并从心理上完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被害企业造成的损害,为进一步对其做思想工作,企业挽回损失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追赃挽损。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办案的重要部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为企业挽回损失。一方面,及时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刑事犯罪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向企业宣讲中央、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及检察机关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并向企业赠送《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及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关资料。另一方面,多次上门对管某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尽快赔偿企业经济损失。同时,耐心细致地向管某解释了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让其争取从宽处理,并严格限定时间节点,通过电话督促、上门劝导等方式及时跟进督促还款情况。通过耐心劝导,管某于2020629日、79日分两次共赔偿企业负责人安某某11.5万元。安某某对管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收条和谅解书。

四是履行监督职能,移送相关线索。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职责在办案中对发现的一切违法违纪线索依法处理。该案在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到管某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调阅证据材料等方式发现管某系武山县城关学区某小学教师,其自2017年起至2020年长期在外未到岗上班,也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管某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对管某长期未到岗问题未进行监管,可能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经汇报院领导同意后,依法向甘肃省武山县监委移送了相关线索有效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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