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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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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专刊(第26期)

时间:2020-11-15 13:09:18  作者: 点击数:

省院动态

v助力六稳落实六保甘肃检察护航民营企业显成效

市州院动态

v白银检察依法履职  企业送锦旗致谢意

v平凉市院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推进会议 对依法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进行专题调度

基层动态

v崆峒区院对一起涉民企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v肃州区院用好两个公开实现涉企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企业家心声】

v白银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綦皓骐、平凉市正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龙

【典型案例】

v甘肃A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及李某某等四人串通投标案

省院动态

 

助力六稳 落实六保

甘肃检察护航民营企业显成效

 

813日,甘肃省政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面实施以来,甘肃检察机关、工商联系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省工商联二级巡视员刘庆,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白芙蓉出席发布会。省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卢莹主持发布会。

杨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充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工作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融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

2019年,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出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企十大措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手段,努力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做法和成效得到了最高检、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经济带来的冲击,省检察院对标六稳”“六保新任务,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汇编并下发《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法律法规选编》,与省工商联共同制定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年实施方案,召开维护民企权益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20项具体任务,建立涉民企案件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精准贯彻涉企执法司法政策。为使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线索渠道更畅通、获取法律服务更便捷,省检察院自主研发设计了服务保障民企权益信息平台,打通服务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已收到并办理涉企问题线索55件。

聚焦主责主业,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

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20191月至20207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共批捕*人,起诉*人。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以及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民企投资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共批捕*人、起诉*人。依法惩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人,起诉*人。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向民企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犯罪,决定逮捕*人、起诉*人。

准确把握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政策。树立审慎、谦抑、善意司法理念,落实最高检“11条执法司法标准,严格区分七个界限,先后挂牌督办342件有较大影响的涉民营经济案件。出台涉民企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依法不批捕*人、不起*人,建议适用缓刑*人。对涉民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件、速裁程序*件,大幅缩短办案周期,把办案对民营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持续强化对涉民企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共监督立案*件、撤案*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件、解除违法冻结资金*万元,清理并限期办结挂案”*件,启动纠错程序*件。开展涉民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已不适宜羁押的*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尽量减轻司法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切实加强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对涉民企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件,被采纳*件。深入开展涉民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件,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争议得到实质解决。加大对涉民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涉案财产执行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件,移送犯罪线索*件,为合法经营的企业吃下法治定心丸

积极稳妥做好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公共利益和民营经济双保护,既稳妥有效修复受损公益,又避免一刀切式执法损害民企发展。对民营企业损害公益的案件,先行诉前约谈协调,对整改到位的不再启动诉讼程序。共立案办理涉民企公益诉讼案件*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公益诉讼*件,85%以上的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延伸工作触角,提升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质效

倾尽全力帮助民营企业解忧纾困。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去年以来共组织全省检察干警4926人次走进24471家商会和民企,对收集的2657件问题线索对口分流、挂牌督办,已办结2389件,反馈企业2324件。坚持将惩治犯罪和追赃挽损结合,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万余元。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提供咨询服务810件次,及时告知民营企业享有的合法权利,帮助其依法维权;对企业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诉求,引导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积极参与营商环境综合治理。先后制定并印送《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帮助民企查找、管控自身风险,防止违规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权益受损。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和发案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件,协调解决民企实际困难*件,形成处理方案*件,增强民企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不断完善检企服务对接机制。主动做好与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常态化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与工商联建立联席会议、法治宣传等常态化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民企维权绿色通道,快速受理、优先办理涉民企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件。加强区域联动,牵头召开西北五省(区)六方省级院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形成兰州共识,会签协作意见,共同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兰铁分院与成都、南宁铁检分院共同签署意见,携手为兰渝”“渝桂等南向通道沿线企业提供司法服务。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服务力度,增强服务质效,努力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庆通报了全省工商联系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

省工商联开展千企调研纾困专项行动,对促进两个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目前,累计走访企业15548家,商会150余家,收集问题线索949条、典型案例120个、案件线索1579件,召开座谈会议、联席会议235次,收集汇总企业诉求、困难问题、案件线索1000多件,已办结304件,协调移送其他部门713件,未办结的问题,具体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企业并督促跟进。

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在41日至420日,组成6个调研组赴14个市州、兰州新区开展调研,征集企业生产经营问题线索949条,收集典型案例120个,按照政策落实、稳岗就业等6个类型梳理出了问题清单,对属于市、县(区)解决的问题向市、县(区)进行反馈,对属于省级层面解决的63个问题提出了初步解决办法。目前,省级层面需要解决的63个问题已经解决58个,需要市州解决的886个问题已解决593多个。二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今年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已通过线上方式,累计举办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187场次,为1000多家民营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三是推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先后与省委政法委、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努力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省委省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破解产权保护、减税降费等发展难题,极大地提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各地党委政府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会的制度。

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加强与检察院的配合沟通,抓好跟踪落实。二是主动做好维权服务。积极争取检察机关的专业技术支持,对其中的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检察人员共同研判。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引导民营企业家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问题,诚信守法、以信立业。

白芙蓉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10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中央驻甘、香港驻甘、省市3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

市州院动态

 

白银检察依法履职  企业送锦旗致谢意

 

810日,一起执行监督案件结果改变后,当事人白银某建筑公司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送上一面写有行使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对白银市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为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为民司法,秉公办案表达敬意。

20175月,白银某建筑公司因未履行一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某设计公司出具的发票划拨了白银某建筑公司银行存款20余万元。白银某建筑公司不服,向法院提出异议、复议,但均被驳回。20197月,白银某建筑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法院执行卷宗、查阅建筑方面法律法规、到发票出具单位某设计公司调查核实发现,法院未依法向白银某建筑公司送达划拨银行存款的裁定,剥夺了该公司提出异议的权利,且划拨的费用超出了判决确认的范围,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原执行裁定,对该执行案件中的违法情形予以纠正。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该执行案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后撤销了原执行裁定,将错误划拨的20余万元予以退还。

一起看似平常的案件,经过白银市检察院多方面调查核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纠正了案件执行结果,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一面锦旗,饱含了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充分信赖与由衷的感谢,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监督的司法情怀,也激励着检察官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路上继续前行。

 

平凉市院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推进会议

对依法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进行专题调度

 

近日,平凉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六项重点工作暨服务六稳”“六保推进会议。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进行了统一安排,宣读了《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十项措施》,分析总结了今年六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了统一安排调度。

会议指出,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保障六稳”“六保和护航民企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之一,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落实措施,以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六稳”“六保深度融合,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持续为平凉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严格把控时间总量,合理划分时间段,分清轻重缓急,加强统筹衔接,不断增强整体分析研判能力,注重提升内外部工作合力,从严从细做好日常调度管理,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推进格局。要将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起来,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用好检察建议监督方式,加强对涉民企权益社会治理盲区漏洞的督促监管力度,加强内外协调配合,注重健全完善长效服务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检察服务室阵地作用,加强涉民企案件线索的收集摸排力度,全力帮助民企解决涉法涉诉和实际困难问题,重点加强两级院党组成员督办案件线索、涉政府产权纠纷案件线索和涉民企案件执行难纠纷案件线索等重点领域案件线索的摸排。同时,持续开展好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并2019年以来所有涉民企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党委、政府、政法委汇报专项行动进展多方听取意见,统筹解决好各方面关系,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和执法办案效果。

 

 

 

【基层动态】

 

崆峒区院对一起涉民企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省委省政府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让涉民企刑事案件接受人民监督,根据省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的通知》,811日,崆峒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起涉民企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6名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

会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位海燕通报王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的基本案情及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平凉经商二十余年,系多家企业、商会法定代表人,2018年开始持其所办理的中国银行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消费,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不足额还款,中国银行平凉分行于2019年底报案。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王某某真诚认罪悔罪,王某某审查起诉期间偿还其所欠中国银行本金13万元,与发卡银行约定利息至2020年年底前还清,中国银行平凉分行出具书面谅解书,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从轻从宽的初步处理意见。

应邀参会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在认真听取案件通报后,与承办检察官就部分情节的法律适用进行了细致、客观的交流讨论,发表评议意见。人民监督员成金虎指出,法律的威严不容许亵渎,任何人只要触碰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听证各方要正确理解案件导向,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有着老板的身份,就可以凭借该身份逃避法律制裁,而是犯罪嫌疑人触犯法律后,及时认罪悔罪,赔偿损失,争取到从轻从宽的机会,才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会后,综合案件情节,听证各方经表决同意对王某某作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处理,避免起诉一个法人,关停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的不良影响。同时,听证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宣传法律法规,办案人员责令其引以为戒,日后坚守法律底线,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今后,崆峒区院将继续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落实上级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涉案民营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保障。

 

肃州区院用好两个公开实现涉企

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

 

今年来,肃州区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高检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3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严格落实不起诉公开听证和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有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实现涉企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相统一。

一是用足用好司法政策,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刑事犯罪1278人。严格按照高检院“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院《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试行)》,对涉民企案件,在准确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依法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界限,对审查起诉环节办理的15件涉民企案件,层报省院对案件办理是否体现保护民企司法政策进行审查把关后,依法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不批捕311人,不起诉723人,最大限度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公开听证架起沟通桥梁,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部署,主动接受监督,对做不起诉处理的涉企案件全部举行公开听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工商界人士、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发挥监督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尊重侦查机关意见,邀请侦查人员参加听证,听取意见。邀请涉案企业代表、工人代表参与听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听、辩、析等环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各界监督,在阳光下行使检察权,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保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公开宣告严肃司法程序,全力维护司法权威。把不起诉公开宣告作为一项庄严的司法程序,规范设置宣告场所、规范宣告流程,体现司法的神圣和威严。由承办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阐述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设置对被不起诉人的法律训诫环节,明确告知其违法性。同时,对企业守法经营提出建议,结合发案原因提醒企业堵塞生产、管理漏洞,帮助企业防控风险。最后由被不起诉人悔过发言,真正体现不起诉公开宣告的权威性,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企业家心声】

 

白银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綦皓骐公司涉案财产被错误执行后,我们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但均被驳回。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审查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才让我们的案子重新得到审查,我们挽回20万元的经济损失。非常感谢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平凉市正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龙:经商过程中难免遇到融资问题,因投资的休闲度假村项目停滞,造成资金链断裂,透支信用卡进行日常消费,自己法律意识淡漠,错误的认为欠钱可能造成民事经济纠纷,结果却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立足保护民营经济,在督促我积极赔偿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心,我将吸取本次教训,坚守法律底线,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为平凉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典型案例】

 

甘肃A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3家

单位及李某某等四人串通投标案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民企感受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李某某在不具备投标条件的情形下,为了拿到平川区水务局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施工权,主动联系甘肃A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水利水电公司法人丁某某甘肃B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水利工程公司法人王某某甘肃C土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土木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某,约定由上述公司参与该工程的投标,任意一家公司中标后,工程均由李某某负责施工。平川区水务局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开标前,李某某A水利水电公司B水利工程公司C土木工程公司垫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标书费、资质费、预算费等费用,上述三家公司按照被告人李某某提出的工程报价制作标书并投标。最终A水利水电公司中标平川区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标价为3238064.27元,后A水利水电公司收取中标价的1.5%作为管理费并将工程交由李某某施工,现该工程已完工,目前处在验收阶段。

另查明,甘肃D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工程建设公司为获取公司资质使用费、标书费,同意以其公司名义为李某某陪标,后制作标书并报名参加平川区水务局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投标。

【处理结果】

2020年1月7日李某某周某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刑事拘留,1月16日,被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取保候审。2020年4月20日,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以李某某丁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四人涉嫌串通投标罪向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5月8日,经平川区院检委会讨论决定,以串通投标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罚金,对A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丁某某B水利工程公司及其法人王某某C土木工程公司及其法人周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并依法予以训诫,同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做好行业监管。

因本案部分涉案人员系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该案同步层报省检察院后,批复同意区院处理决定。2020年5月19日,院以串通投标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单处罚金,对A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丁某某B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法人王某某C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人周某某以情节轻微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公开训诫。同时向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A水利水电公司B水利工程公司C土木工程公司D工程建设公司依法予以处理。2020年6月3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2.5万元。

【主要做法】

通过查阅、参照同类案例,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数额等因素,李某某作为犯意的发起者并组织其他三家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实施串通投标犯罪行为,中标后,工程由李某某负责施工,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如果做出不起诉处理,李某某作为自然人,整个犯罪活动中以个人名义实施,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行政主管单位无法对其做出处理。而作为从犯的丁某某周某某王某某及其企业可能会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这种结果明显有失公平和正义,据此,院作出将李某某提起公诉,对其他三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有罪不诉的处理决定,建议其行业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处理。该案同步报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省市两级院均同意院的处理决定。

【典型意义】

1. 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依法追加单位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工程招标采取明标明投摇号中标的方式进行,不存在串通报价行为,即使犯罪嫌疑人借用多家公司参与投标,也不宜认定构成串通投标罪,但其违反了《招投标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应当剥夺其中标资格,并给予行政处罚。但如果犯罪嫌疑人借用多家资质参与投标,并有串通投标报价行为,则构成串通投标罪。本案中要进行投标,必须使用公司资质并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无法脱离单位意志,因此,A水利水电公司B水利工程公司、C土木工程公司也构成串通投标罪,故追加为单位犯罪。

2. 贯彻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该案办理中,严格按照省院《关于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办法》和《关于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层报省院审查的通知》要求,由三级检察机关对办理涉民企案件是否坚持法定原则,是否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是否厘清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是否体现保护民企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严格把关,审慎做出处理决定,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3. 严格把握宽严相济,传递司法温度,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宽严相济的本意是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宽严有据。该案办理中,平川区院准确认定主犯、从犯,对情节严重,起主要作用的李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对A水利水电公司及其法人丁某某B水利工程公司及其法人王某某C土木工程公司及其法人周某某,考虑到其在该案中起次要作用,另外涉案工程还没有进行验收,是否给招标方造成损失还需要时间印证,同时,上述公司均无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记录,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据此,对主犯提起公诉,对其次要作用的从犯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公开予以训诫,既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又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民营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4. 主动服务大局,展现检察担当。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当然,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决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任何时候都要严格依法,不搞法外开恩宽大无边要在依法审查的基础上,将依法打击犯罪与保护民营经济相结合,教育涉案民营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力。只有企业做大做强,人民群众有充分的就业机会,有利于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检察机关要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尽职尽责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展现检察机关担当,显司法温度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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