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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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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 2022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11 14:34:51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第一季度,第四检察部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盯“全国中偏上”奋斗目标,立足经济犯罪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实现全年奋斗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充分全面履职深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围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精准发力

一是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惩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等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7163人,起诉155287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54441.069万元,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落实办理涉企案件少捕慎押慎诉理念,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六稳”“六保意见和涉企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涉民营企业案件慎捕慎诉实施细则(试行)》,一季度全省依法不批捕民营企业家65人,不起诉204继续执行省院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查机制,一季度本部门4一案一研判同步审查涉企案件2547人,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18人,占比38.3%,如陇南康县院办理的郭致文、郭鹏等三人非法经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省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对民营企业涉案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三是强化涉企案件诉讼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当行为。对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违法立案情形及时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继续联合省公安厅开展经检条线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除对上年度剩余10案加紧督促清理外,正在与省厅联合开展新一轮摸底清查。加强对涉民企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提起抗诉案件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份,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做好合规建设倾力推进源头治理

一是理念先行。引导全省检察机关提升政治站位,树立”“并重,以为主的涉企犯罪治理新理念,将企业合规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已列入《专项行动拓展年实施方案》并印发全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发现的由于企业或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法治意识不强引起违法犯罪行为的,不能简单一放了之,应加强诉源治理,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合规监管并行模式,做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后半篇文章

二是机制先行。省院迅速成立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专班,研究部署全省试点工作,充分调动各市院、基层院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格局。其次,集思广益,交流研讨,在充分征求其他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与省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国资监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分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自然资源局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甘肃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试行)》。随后,向八部门拟发《关于商请推荐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及对外发布公告公开选任公告公开选任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函》《关于商请报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函》,共同公告选任工作,紧锣密鼓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

三是宣贯落地。以上企业合规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成文信息,与宣教处沟通,发布于两微一端,同时报告省委政法委,并已与省工商联等部门协商共同加大宣传力度。在此之前,四部已提前落实全部合规案件统一报省院审查备案机制,并由专人建立台账汇总分析工作,一季度四部共受理企业合规案件1925人,涉案总金额约43.5亿元 。其中,经审查不适宜适用企业合规建设6件;复函同意开展企业合规建设10件;其余3件正在核实并补充企业经营资料过程中。

二、聚焦主责主业,做优做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一季度全省经济检察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881082人,分别同比上升37.70%和同比下降1.64%,占刑事案件总数的30.06%34.29%,批准逮捕365584人,不批准逮捕183438人,不捕率42.86%;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71956人,同比上升48.21%24.68%,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5.26%23.83%,起诉6461649人,不起诉132292人,不诉率14.97%。监督公安立案13件,同期上升116.7%;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同期上升108.7%;追溯漏捕漏诉78人,与去年持平;提出抗诉12件,同期上升20%;法院采纳4件,同期上升100%

第四检察部一季度办理二审上诉案件58人,二审抗诉案件11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22人,刑事申诉案件44人,备案审查案件12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1156人,指定管辖案件22人。

(一)贡献检察力量,加大重大金融风险化险防范工作力度

对高风险机构压降和清收工作,朱玉检察长高度重视,多次参加专项工作会议,并作出重要指示。在认真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四部结合工作实际,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迅速行动调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工作合力。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朱玉检察长对清收工作的指示要求,统一全省检察机关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工作机制,确立工作方向和重点,四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并报党组会研究通过,明确了清收工作的重点和措施。结合“四大检察”工作职能,四部制定了《关于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促进全省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的意见》,经党组会研究通过,该意见已被纳入甘肃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N”责任和政策体系之中,成为指导全省做好高风险机构化解工作的指引。为落实省不良资产请收处置工作专班要求,四部对段爱民骗取贷款案等10起金融犯罪挂牌督办,通过对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的跟踪督办,促进各地清收工作稳步推定,形成工作压力,督促全省检察机关以更大精力,更强责任感做好清收化险工作。

二是依法惩治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相关违法犯罪。202111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相关犯罪审查逮捕2945人,批准逮捕2035人,受理审查起诉68124人,起诉2366人。建立全省高风险机构化险及不良资产清收案件台账,对下级上报和同步审查中发现的相关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定期问询,督促下级院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对涉高风险化解工作相关犯罪案件提高审查效率,加快办理速度,提升办理质量。临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马永魁、副主任赵云、营业部主任马永新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发放贷款3.544亿,造成贷款损失1.678亿,给金融机构造成极大损失,为依法严惩金融机构违法发放贷款犯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3人。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彭潮等29人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该案涉及金额1.7563亿,给金融机构造成极大损失,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29人,对涉金融机构违法犯罪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三是多部门协作并举共同推进清收工作向前发展。与第六检察部密切协作,先后两批将省级反映的770件进入执行环节的涉高风险金融机构民事案件建立台账,定期收集汇总案件进度。督促下级院安排干警定期与法院执行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案件执行进度,及时发现法院执行环节怠于履职和不履职的情况,发挥检察机关民事监督职责,帮助相关金融机构挽回损失。

(二)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439787人,受理审查起诉5391405人,提起公诉4681327人。不批准逮捕135318人,不捕率43.24%;不起诉55155人,不起诉率14.97%,其中,作出相对不起诉47134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后,四部根据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措施》,该措施为我省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科学指导。

二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取得明显效果。四部针对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逮捕率畸高,不起诉率偏低,缓刑适用率偏低的情况,制作下发《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通知》,要求各下级院在办理案件中更新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纠正案件办理中的司法偏差,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一季度帮信罪不捕123278人,不捕率42.84%,较前期下降明显;不起诉47147人,不起诉率10.84%,较前期不起诉率4.6%有较大幅度提高。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中,认为嘉峪关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未对其“黑吃黑”盗窃行为予以评价,遂提起抗诉,嘉峪关市中级法院二审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0万元。既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又给予心存侥幸“黑吃黑”的违法犯罪分子以极大震慑。

(三)借力专项行动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

一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从上游犯罪寻找案件线索。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洗钱犯罪案件512人,批准逮捕38人,受理审查起诉39人,起诉22人。金宝洗钱案,马么哈迈德洗钱案中,检察机关在侦办上游毒品犯罪过程中主动发现洗钱犯罪线索,一并审查起诉,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借助专项行动推动反洗钱工作形成合力。今年初,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检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对未来三年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四部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厉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运行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加强对下督促推动案件线索发现。一季度四部对全省14个市州检察院经检部门进行督促,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多渠道寻找洗钱犯罪线索,加大对“自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争取案件数量质量同步提高。

(四)打击食药领域违法犯罪守护民生底线

一是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理审查逮捕24人,批准逮捕23人,不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1429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起诉1116人,不起诉58人,一审生效判决1920人。

二是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按照《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打击兽药残留严重超标、非法制售使用禁、限用物质犯罪,加大对下指导,持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新成效

一是依法严惩涉知识产权的侵权假冒犯罪及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能,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128人,批准逮捕815人,不批准逮捕415人,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23人,提起公诉59人,不起诉11人,所办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2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4人。加强侦查环节引导取证工作,提前介入5件。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为认真落实最高检《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要点》,积极融入知识大保护格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主动性、专业性、有效性,四部拟定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在省级院首先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专门机构,为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真正打破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壁垒,实现办案理念融合和工作整合奠定了基础。

三、党建引领处室建设,打造忠诚纯洁队伍

第四检察部始终将支部建设摆在处室工作的重要地位,一季度以拓展延伸专项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为基础,通过充实的学习内容,多样的学习形式,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和理论素养,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二十大。通过“三会一课”、专题讨论、讲授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召开党支部委员会3次,党员大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3次,研讨交流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按照机关党委开展品牌党支部创建活动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开展品牌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完成党建工作品牌创建申报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在办理涉企案件同步审查及企业合规案件审查时发现,部分市县院办案人员对涉企案件,仍然存在当作一般案件办理的情况,也存在不属于民营企业保护范围却按照民营企业保护政策来办理的情况

2.高风险机构化解工作涉及案件专业性强,涉案企业牵扯领域较多,案件疑难复杂,检察机关办理过程中面临较多困难。

3.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工作中,部分地方为方便办案,提高打击效果,存在不捕率,不诉率,适用缓刑率偏低的情况。一季度该类犯罪不捕率43.24%较前期数据有了明显提高,但不起诉率14.97%与刑事案件总体不起诉率23.93%相比仍然偏低。反诈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还存在很大不足。

4.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认定为犯罪,极大扩展了洗钱罪的适用范围。目前在办理洗钱罪上游犯罪时,对“自洗钱”线索发掘力度还不够。

5.食药类案件整体办案数量较少,大要案少,多是查处小作坊、小工厂,社会影响力有限。检察机关监督渠道有限,基本是当事人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依职权监督很少。

6.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全省经检条线培训工作基本没有开展,尤其是前期筹划的企业合规工作培训未能如期开展,对该项重点工作推进带来了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对下调研督导

一是针对区域差别重点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基导向,对重点工作后进地区、基础力量薄弱的基层院,逐院问诊把脉,剖析问题根源,提升工作质效。疫情结束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实地调研。分地区分批分组组成对下指导组,选取受案量较大的部分市级院和所辖基层院,面对面交流指导重点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检查台账、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做实做细日常督导。疫情期间,多通过视频会议方式,掌握各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要求,同时就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涉企案件具体办理等事项,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给予快捷、明确的指导和不定时督促。

2.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两个试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把握适用标准,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控制适用范围,做到逐案把关,依法规范办理案件。二是尽快指导市县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建专业人员名录库,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三是4月中下旬,召开全省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部署会,确保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积极推动召开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联络员会议和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规程,规范成员单位的协作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深化拓展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日常沟通联系机制。五是积极推进省级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的组建,指导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并组建专业人员名录库,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客观中立、科学高效运行提供人才保障。六是严格规范司法办案,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准确把握严管厚爱的界限,进一步严把案件入口关”“审查关,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七是积极组织下级检察机关分管领导、部门主管、业务骨干开展企业合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解决对第三方机制不会用、不敢用,担心办案风险和司法责任的问题。

3.扎实推进高风险机构化解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各地高度重视清收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每月汇总分析刑事打击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复核案件等方式,推动工作意见落实见效。二是持续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全面梳理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高利转贷、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涉金融领域不良资产犯罪案件,依法惩治一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高的重大金融犯罪案件,形成打击犯罪高压态势,促使涉案人员及时归还贷款。三是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发现犯罪线索的,督促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从源头上确保涉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案件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四是注意培育收集整理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推广办案经验,促进全省检察机关提高办理类似案件质效。

4.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起诉条件和缓刑适用条件,开展帮信犯罪案件逐案羁押必要性审查,切实防止执法司法偏差。二加强全链条打击,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工作向深度推广。三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反电诈宣传工作,在省院公众号开辟宣传专栏,依托信息网络做好反诈宣传,尤其针对在校大学生、务工人员、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性宣传教育,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

5.借助专项行动加大反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力度

去年全省洗钱犯罪起诉人数和洗钱罪与上游犯罪起诉比都处于全国靠前位置,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全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人民银行兰州中心行正在制定我省落实方案,随着联合工作机制的建立,下一步将积极参与十一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共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新局面。一是督促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强化对“自洗钱”线索排查,下级检察院要建立登记台账,对洗钱罪上游犯罪逐案说明非法收入及其收益流向,对是否涉嫌洗钱罪作出说明,通过深挖案件线索,争取办案数量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加大对“自洗钱”犯罪打击,克服“重上游犯罪,轻洗钱犯罪”的错误倾向,尤其在办理金融领域不良资产请收处置工作相关的案件时,要将反洗钱工作和高风险机构化险工作相结合,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洗钱犯罪的线索排查,实现两项工作共同推进。三是借助专项行动形成反洗钱合力,依托专项行动建立的合作平台,及时掌握反洗钱工作动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多部门有效衔接,灵活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

6.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及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前沿问题,集中办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对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涉嫌行政违法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二是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联合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护企创新发展活动,针对知名品牌、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专题法律服务。三是联合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等单位,通过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针对企业需求开展专题法律咨询,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法律体检,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四是协助知识产权办公室,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宣传。讲好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并及时向最高检、省院宣教处推送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活案例。

7.保持对食药领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下一步将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检选编的《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确保办案过程中严格贯彻、准确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切实提高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能力水平。

8.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下一阶段待疫情缓解,将适时组织经检条线培训,重点放在企业合规,新类型经济金融犯罪等热点领域,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队伍素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需要。通过发行专刊,培育、挖掘、编纂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营造有利舆论环境,扩大重点工作和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影响力。




                                                                    第四检察部                 

                                                                                                                                                2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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