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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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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2020-02-03 15:26:53  作者: 点击数: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12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发展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提供了思想指引、行动指南和强大精神力量,使我们深受教育、倍受鼓舞。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履职,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会部署、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为目标、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亮点品牌创建为牵引,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保护母亲河、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区域协作等9项工作得到最高检、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理论研究等13项工作在全国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聚焦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着力在聚焦主责、深耕主业中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推动治理。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涉藏反分裂专项活动,坚决打击渗透破坏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捕6人、起诉6人;严厉打击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批捕13人、起诉31人。突出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576人、起诉3604人,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会宁“2·05”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危害严重的刑事案件;严厉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批捕6638人、起诉8158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91人、起诉489人,为群众挽回损失5.6亿元,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障。紧紧围绕全省一号工程,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等犯罪,批捕1788人、起诉3994人。深化拒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挂牌督办82起欠薪案件,起诉拒付劳动报酬犯罪135人,帮助279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235万元。加强司法救助,为193名涉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救助金481.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甘南等地办理的10件司法救助案件,被省委政法委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行动,临夏等地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说服教育等方式,帮助525名学生重返校园。跟进落实一户一策,持续加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巩固两当县脱贫成果,助力庄浪县盘安镇如期脱贫。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行十项保护举措,开展祁连山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建成西北检察机关首家环境检测实验室,首次发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90人、起诉360人。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92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142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整改1597件,推动生态修复。肃北县检察院对偷排1200吨含氰化钠废水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追偿环境修复费用180万元,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武威、定西、平凉、庆阳等8地检察机关与邻省地市建立协作机制,构建沙漠戈壁、山川河流、林田湖草跨区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合力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积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意见,联合省工商联开展为期三年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十大服务保障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3578名干警上门走访民营企业13926家,尽我所能、倾我全力帮助解决问题782个,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严惩破坏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民企权益犯罪,批捕957人、起诉1866人。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231人、不诉285人;对没有羁押必要的16名企业负责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对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5件;帮助中小微企业追回欠款2104万元,让法治成为企业家的定心丸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五个定位、落实十个必须、统筹五对关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稳准狠打击黑恶犯罪,批捕1937人、起诉3169人,同比分别上升150.3%370.2%。积极配合中央第19督导组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对265件黑恶案件发出督办令,三级院领导带头办案,逐院逐案压茬推进、销号清零。精准识别和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背后的黑恶犯罪,依法严惩兰州石斌、酒泉周前进等一批黑恶团伙。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所有黑恶案件引导侦查、严格审查,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不予认定63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为黑恶35件,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31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22人,提出扣押财产、追缴赃款等建议990件。我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数、受理数、起诉率居全国前列,做法成效被全国扫黑办肯定推广。

——深度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创新。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定专门机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监委调查165件,决定逮捕61人,提起公诉294人,对火荣贵、王永生、詹顺舟等9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认真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14个罪名的侦查权,立案侦查44人,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发出检察建议4739件,采纳率96.5%。省税务局还专门出台办理检察建议工作规程。紧盯告状难”“申诉难,办理群众信访15523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办理申诉案件,促成服判息诉。联合省司法厅、律协开展专项活动,共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三级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推行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45件,打造多层次法治宣传检察版。省检察院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一带一路倡议,立足甘肃区位优势,牵头召开西北五省(区)六方省级院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围绕社会稳定、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形成兰州共识,会签协作意见,构建协作机制,携手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软硬环境建设。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努力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扎实开展百日大提升行动,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19317人、审查起诉36209人,批捕14037人、起诉26731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捕5168人、不诉6080人,同比均有上升。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245件,追捕503人、追诉834人;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撤案445件;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87件,法院审结12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90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推行派驻+巡回模式,对15个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对监狱改造罪犯效果的监督;书面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51人;核查纠正脱管漏管30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被采纳652人;同步监督特赦案件,确保不错放不漏放。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1667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率逐月上升,去年12月已达75.1%;对9931名被告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70.9%93.8%的被告人服判息诉,提高了诉讼效率,促进了矛盾化解。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省法院、公安、教育等八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9项制度。严惩拐卖、性侵、欺凌、校园贷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210人;对残害弱小、依附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等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依法严惩,决不纵容,起诉1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260人、附条件不起诉134人,27人经帮教考取大学。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采取24项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61件,同比上升36.6%,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8件,法院审结53件,调解、改判和发回重审44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30件,同步做好释法息诉工作。开展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38件。对怠于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42件,法院采纳372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70人依法提起公诉,促进营造依法办事、诚信为本的社会氛围。省检察院邀请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具有法律背景的代表委员,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借助外脑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论证,增强监督精准性。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功能,努力承担起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审查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0件,对裁判结果正确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91件,充分说明理由依据,确保案结事了。开展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案件227件,促进规范执行活动,共同解决一批破坏土地资源问题。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怠于履职、不依法履职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881件,被采纳877件,采纳率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永昌县检察院督促该县水务局履职,彻底解决2400多户村民饮用水氟超标问题。探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解决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当事人缺乏有效救济途径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及社会各界帮助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全与行政执法、法院审理衔接机制,组建省级鉴定技术专家库、公益诉讼志愿者和观察员队伍,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5个专项活动,发现线索3032件,立案26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18件,提起公益诉讼176件,98%以上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在行政执法部门支持配合下,督促修复林地、耕地、草原3500余亩,治理水源地730余亩,清理河道1420公里,清除违法堆放垃圾25.6万吨,拆除违法建筑6.9万平方米,追缴国有财产5.2亿元,收缴校园周边有毒有害食品288公斤。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核查1065 件,99%的案件得到及时整改,对未有效整改的提起公益诉讼,持续跟进监督。嘉峪关等地检察机关对销售伪劣食品的犯罪案件,提出10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最高检主要领导肯定。岷县检察院办理的慕丽水岸茶楼影响洮河行洪安全案,入选全国保护母亲河十大典型案例,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加以肯定并进行报道。金昌等9个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对公益诉讼作出批示,陇南等10个市州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公益诉讼工作。张掖、兰州等地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办理文物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三、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按照中央、省委改革重点和最高检五年规划,统筹推进内设机构、司法责任、综合配套等改革及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动能。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坚持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专门机构,组建办理类案专业团队,推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实行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推动人员向业务部门倾斜。改革后,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7%,机构、人员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机构改革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直接决定事项130余项,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健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三级院检察长列席391人次。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三级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1360件,同比上升43.6%。积极推动组建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健全监督制约、考核评价、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把关作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整改瑕疵案件57件,问责处理11人,确保放权不放任。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员额检察官管理办法,健全员额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完善员额遴选、交流、退出条件和程序,让能办案、善办案的入额,不善办案、办案能力有限的不想、不能入额,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我省推行的省级统筹管控、市级动态调配做法,被最高检指导意见吸纳推广。实行固定设置和机动组建相结合,持续优化办案组织。在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选升32名一级、二级高级检察官,完成379名检察官、1098名检察辅助人员等级评定、职级套转和晋升,完善聘用制书记员职业保障,激发各类人员工作热情。

——统筹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提前介入侦查1321件,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捕不诉27人。健全监检协作配合机制,制定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办理衔接等规定,实现指定管辖、线索移送、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等环节有序对接。完善侦查监督机制,研判提出进一步规范毒品等重特大案件侦查活动的建议,增强补充侦查提纲的说理性、引导性,共同提高侦查质量。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检务的支撑作用,主动融入全省政法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打造以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局域网,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广应用辅助办案、办公及事务管理等系统,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解放检察生产力,助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省检察院便民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分获全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精品栏目奖、全国检察新媒体矩阵建设奖。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专业能力、纪律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省检察院共组织理论学习、研讨交流60余场次,检视、整改突出问题59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0余项。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贯彻意见,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检察自信。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干警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出台省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向省委及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63次。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队伍建设。

——提升专业素能。制定教育培训意见和计划,把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分层分类培训10694人次,省检察院直接培训2700人次。建立省级师资库,深化各类检察人才库建设,健全检校共建、案例指导、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机制,用好检答网等业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专业能力。10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9人入选全国各类检察人才库,15个集体和3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白银市检察院王立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严明纪律作风。紧盯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重点,规范权力配置,加强办案监督。深入推进四察四治,持续整治四风。深化系统内巡视,设立专门机构,出台工作规则,对5个市级检察院和9个县级检察院开展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6人。坚持和完善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强化过程管理、督办问效,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

——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基层减负和基层建设,持续开展基层院十化评估;发挥统管优势,80%以上的人财物和培训资源投入到基层一线。认真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强基层年轻干部等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和使用,提高各层级、各年龄段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进一地方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工程,确定86项亮点工作,打造甘肃检察品牌矩阵,使基层更有活力、基础更加扎实。推行司法警察编队管理+”警务保障新模式,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禁毒工作,认真落实醉驾问题专题审议意见,推动统一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健全三级院领导直接联系、定期走访代表委员制度,加强与基层代表委员面对面、经常性沟通联系,邀请视察、评议检察工作320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转办案件292件,逐人逐条反馈办理情况。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委、法院、公安和律师等监督制约。真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与省司法厅会签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十条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99人次;常态化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247场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首次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跟进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全部公开法律文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大力帮助的结果,也是全省检察干警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开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措施的系统性、集成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需求;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按照“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基调,紧盯“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推进“亮点品牌创建”工程,强化担当,积极履职,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突破口、着力点,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六项重点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服务脱贫攻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西北五省(区)六方检察协作机制作用,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四大检察”。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履行好指控犯罪主导责任,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提升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强化精准监督,更加重视类案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加大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三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机制,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考评、惩戒、退出、动态调整等机制,积极参与涉案款物收缴管理、移送处置机制改革,持续推动检察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加快推进铁路、林区、矿区检察改革和智慧检务建设,增强检察改革的系统性、集成性、协同性。

四是坚定不移参与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等制度,充分运用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等机制,促进解决在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治理漏洞和问题,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助推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队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两聚焦一结合”(见报告第2页第5行)。是指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这是省检察院党组立足检察职能,在精准研判全省中心大局、深刻把握检察工作形势任务、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

2.“十项保护举措”(见报告第3页第15行)。是指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加强涉生态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执行监督;建立行政检察与生态环保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参与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推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制度。

3.“十大服务保障措施”(见报告第4页第5行)。是指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黑恶犯罪和其它刑事犯罪;建立常态化防错纠错办案机制;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生效民事裁判及行政非诉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支持民营企业起诉工作。

4.“五个定位”(见报告第4页第15行)。是指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出,检察机关要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社会治理的促进者。

5.“十个必须”(见报告第4页第16行)。是指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出,检察机关要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必须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后层报省检察院同步审查,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必须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必须逐案提出检察建议,必须全部纳入年度案件评查范围重点评查,对改变黑恶定性案件必须经过两次退查,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必须报上级院审批,必须由检察长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

6.“五对关系”(见报告第4页第16行)。是指省检察院党组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出,检察机关要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合作、治标与治本、内容与载体的关系。

7.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见报告第8页第3行)。是指检察机关针对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裁决和实施行为进行监督。

8.“十大业务”(见报告第9页第16行)。是指对应四大检察重组形成的十项检察业务,分别由十个部门承担,即:撤销原来的侦监、公诉部门,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办理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的4个专业化刑事办案部门;按照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要求,将原来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为3个部门,分别负责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调整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增设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部门;保留原来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9.“三个规定”(见报告第12页第7行)。是指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0.“十化”(见报告第12页第10行)。是指基层检察院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基层党建严格化常态化。

 

 

 

附件2

 

典 型 案 例

 

1.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办会宁“2.05”故意杀人案。201925日,会宁县发生郭某某持刀行凶案,造成8人死亡、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该案上诉期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朱玉检察长实地查看案发现场,提审被告人,召开3次办案组会议,讨论分析主要案情、证据审查、上诉理由及案件焦点等问题,提出15个方面的具体补查要求,并出席二审法庭,指控犯罪。同时,启动刑事司法救助程序,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属面临的现实困难。省检察院针对此案反映出的农村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整章建制、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三级院合力办理胡某等3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2008年至2017年底,胡某等人在当地向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4900多万元用于高利放贷,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非法讨债;强行向23户沙石料经营户收取管理费2789万余元;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税款624万余元;把持基层政权,伙同他人侵吞集体资产536万余元;注册5家公司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对很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审查,加强指导。20197月,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胡某兄弟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和18年,其余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刑罚。

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提出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检察建议案。20177月至20189月,省属某金融机构下属单位发生12起涉及信贷业务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近1亿元,造成重大损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派出督导组督办案件的同时,于20198月向该省属金融机构发出并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开展行业内部整治,健全、落实监管机制,加强员工管理,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该金融机构全面采纳、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先后开展查风险、查隐患、查漏洞、查行为的四排查活动,在白银、定西、陇南等7地增设审计小组,成立贷款咨询评估专家小组,有效提升了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4.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发现张某某涉嫌虚假诉讼案。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文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请监督案中,发现某物资批发部经营者张某某以同一事由,先后两次起诉文某,蓄意捏造证据,制造虚假诉讼事实,要求文某支付钢材款270余万元,法院第一次审理调解结案,第二次审理支持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审判决明显错误,遂依法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191029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建议,撤销原一、二审判决,驳回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将张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该案的办理,有助于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5.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邓某某等32人职务侵占民企资金案。2014 9 月至2015 7 月,邓某某等32 人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公司车位优惠券,以3-5万元不等价格出售,私分出售所得金额309.1 万元。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惩追并重,精准研判案情、全力追赃挽损,32名被告人均认罪服法,为企业追回损失289.6万元,占实际损失的93.7%。同时,针对该企业在管理和制度方面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6.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对销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的被告人提出10倍惩罚性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在与本地食药部门联合调查中发现,张某、焦某在白银区范围内销售的假冒、伪劣调味品超量使用山梨酸,超范围使用甜蜜素,如果长期食用,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人体肾、肝脏及神经系统造成负担和危害。该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白银区人民检察院遂向消费者协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对本案提起公益诉讼,在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复函表示不起诉的情况下,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张某、焦某共同支付销售假冒伪劣调味品金额十倍的赔偿金1287000元;对涉案已售假冒伪劣调味品发布食用警示公告,消除危险,并就其售假行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19722日,白银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7.景泰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治理恢复省道308线附近矿山地质环境案。省道308线景泰县红水镇、草窝滩镇段附近地质环境被以前10余家露天煤矿非法开采破坏,长期未得到有效治理。针对该情况,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监督相关矿山企业开展整治恢复工作,并加强对辖区内采矿业的监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排矿山生态恢复专项治理经费1000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打非治违”“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98件,收缴罚没款708.52万元,持续多年被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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