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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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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紧盯“六清”目标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甘肃省检察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成果

时间:2020-09-09 09:04:08 来源:第一检察部、政治部宣教处  作者: 点击数:

9月8日,甘肃省政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取得的最新阶段性成果,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出席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卢莹主持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杨波

杨波通报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取得的最新阶段性成果。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牢“五个职能定位”,连续三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为服务中心大局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严格落实所有涉黑恶案件必须提前介入、必须提出量刑建议、必须由专门办案组办理等“十个必须”工作举措,截止2020年8月底,共批准逮捕810件2895人;提起公诉727件5734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起诉507件3872人,以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起诉42件1147人。

聚焦重点难点,确保案件清结

紧盯重点案件。对全国扫黑办、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嘉峪关“10·29”郑某某涉黑案,省检察院第一时间确定包案领导,组成案件指导组,在重要环节、重要节点给予有效指导,及时组织召开案件调度会,解决案件存在的认识分歧。“2·12”“套路贷”案起诉前,省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强证据意见建议190多条,建议追加漏犯7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目前两起案件均已提起公诉。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落实“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出台《关于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的指导意见》,强化实质性引导侦查。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共提前介入880件,提前介入率居全国前列。2020年3月,对进入检察环节的59起案件逐一“挂账”,对其中24件重大疑难案件,提请省扫黑办实行“双挂账”。建立“月调度、周小结、日督促”制度,对各地上报的涉黑恶案件加快审查进度。为按期完成案件清结目标,省检察院又对40起在诉案件挂牌督办,对其中11起重大涉黑恶案件提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实行“一案一策”和日调度,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确保案件如期提起公诉。截至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黑恶案件起诉率为86.32%,1至7月底受理起诉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8月受理起诉案件目前尚有14件在检察环节。

严把案件质量。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异地管辖、挂牌督办等机制,截止8月底,省检察院共包案督办案件58件。严格落实三级院同步审批制度,省检察院同步审批案件649件,其中,改变下级院意见73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146件。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高检院、省委政法委汇报周某某涉黑案等案件进展情况,对42起涉黑案件定性、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组织专家研判指导。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监督,截止8月底,共监督立案58件129人,监督撤案7件7人,纠正漏捕漏诉75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件。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重要成员,逐案提出从重量刑建议;对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突出线索核查,巩固清仓成果

坚持全省一盘棋,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线索核查期限。省检察院扫黑办确定专人负责线索受理和清结工作,受理后1日内必须分流,对逾期未报送的及时启动预警提醒;对涉法涉诉的线索,限定15天内报送核查结果;对直查直办线索,从省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班,限定20天内核查办结;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经省检察院领导批示后,限定25天内核查办结。

为确保线索按期核查完毕,省检察院对受理的各类涉黑恶线索建立台账,逐一督促。对市县两级院受理的各类线索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对未核查办结的线索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每周星期一通报各地线索核查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及时约谈,督促加快进度。截止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线索2557条,已全部办结,实现了“线索清仓”目标。

发挥监督职能,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逐案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及时跟踪线索核查进展。截止8月底,受理司法人员涉黑涉恶线索17件,立案查处6件14人(其中涉黑保护伞5件12人)。对省纪委转交的19条涉黑涉恶案件中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线索,已立案5件12人,完成初查17件;共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75条,收到反馈191条;共起诉“保护伞”66人。

秉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始终将“打财断血”作为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监督力度,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确保“打财断血”各项要求在检察各环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全省积极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法院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截止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公安机关发出涉财继续取证、补侦意见书903件、追缴赃款检察建议72份,向法院发出财产刑量刑建议567份;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1474人8264万元,监督财产刑执行立案活动53件,监督执行活动82件。

助推行业清源,促进长效常治

把“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作为推动源头治理和深化专项斗争的重要举措,共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75份,目前已收到回复反馈415份,回复率达到87.37%。今年3月份,省检察院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黑恶势力易滋生蔓延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对全省办理的753件黑恶案件逐案过筛,选出与十大领域关联案件410件,引用典型案例85个,从社会治理角度,分析研究黑恶势力产生的原因,梳理出行业监管亟须解决的45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47类109条意见建议,经省检察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形成了14份《检察建议书》。

7月16日,省扫黑办与省检察院组织召开集中公开送达会,向14家省级行业监管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2个月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目前,七家单位已反馈了整改情况。近期,按照省扫黑办下发的《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省检察院细化了社会治安、金融放贷、信息网络等行业领域的重点整治内容,向全省检察机关提出具体要求,真正实现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促进者的职能定位。

突出重点督导,全力保障“六清”

“六清”行动部署后,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线索核查不细不透、办案进度缓慢等问题,省检察院确定六个方面督导重点,组成七个督导组,采取省市联动、压茬推进督导方式,对白银、平凉、定西、陇南、临夏、甘南、天水七个地区,实现督导全覆盖。督导组通过查台账、阅案卷、听汇报等方式,针对督导重点逐一督查、逐项过筛。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督导单位当场改、立即补,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形成问题清单,省、市两级院确定专人跟踪整改落实,定期通报,巩固成效。通过督导整改,全省各地线索清仓、案件清结等工作有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甘肃检察机关将紧盯“六清”目标,巩固案件清结和线索清仓成果,深入推进“打伞破网”,继续监督执行“黑财清底”,全面开展“行业清源”,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圆满收官。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 齐世萍

齐世萍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6件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甘肃省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 卢莹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新华社、中新社、检察日报、人民网、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29家媒体记者参加。

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近尾声,检察机关在近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中,形成了哪些好的工作机制,下一步如何促进成果巩固与常态化?

甘肃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省检察院提出把牢“五个定位”,统筹处理“五对关系”,严格落实“十个必须”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机制,如:建立了专案组办理制度,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截止目前共办理463件,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了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机制,办案效率大幅度提升。截止目前,全省共提前介入880件,提前介入率居全国前列。建立了三级院同步审查制度,确保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落到实处。专项斗争以来,省检察院共同步审查案件649件,改变下级院意见73件,改变公安定性146件。建立了重大疑难案件包案督办制度,仅省检察院包案督办58件,挂牌督办44件,发出督办令265件。建立了省市联动压茬督导机制,由院领导带队分批次对全省112个院实现督导全覆盖。建立了侦捕诉审衔接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共享,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及时会商研究、消除分歧,解决困难,共召开案件会商会议127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巩固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长效常治,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贡献检察力量。

@甘肃法制报记者:发布稿提到,省检察院向14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集中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清源,促进社会治理。请问,检察建议发出后,各单位整改反馈情况如何?检察机关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继续参与社会治理?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今年是扫黑除恶的决胜之年,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一十百千万”“六清”“七查七摆”行动,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省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案件办理,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黑恶势力容易滋生蔓延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梳理分析典型案例,总结研判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联合省扫黑办召开会议,向14家省级行业主管单位集中公开送达,这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制发检察建议书目的是与各行业监管单位一道,共同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行业监管单位高度重视,全盘接受,积极行动,制定整改方案。我们就整改情况及时跟踪问效,截止目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等七家单位已相继反馈了整改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就具体整改多次征询检察机关意见。我们也通过案件通报、上门走访、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积极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主动作为,深入研判涉黑恶案件背后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乱象,及时制发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高质量检察建议,加强与行业单位沟通协调,加强跟踪问效,携手促进行业清源和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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