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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甘肃检察机关:织密监督网 拒“毒”于门外

时间:2020-07-13 16:56:05  作者: 点击数:

6月23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主题为“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7件典型案例。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牛进福,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昇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常小锐主持。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 牛进福

甘肃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昇

甘肃省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常小锐

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2017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6434人,起诉毒品犯罪案件7608人。其中2019年以来,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460人、起诉2737人,分别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3.94%和7.61%。

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2017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毒品犯罪案件18件18人,立案后起诉9件13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7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人;纠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92人次,纠正遗漏同案犯7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件次,已纠正16件次。

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监督。2017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43件,法院已改判13件,发回重审10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16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对1人由无罪改判为有罪。对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次,已纠正3件次。

加强对毒品犯罪的刑罚执行监督。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监管场所管理漏洞、刑罚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庆阳市检察院、天水市甘谷县检察院针对身患疾病的毒品案件罪犯收监难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解决,取得了较好效果。

加大对涉毒资产的查缴力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毒资、毒赃搜查取证,在审查起诉时依法提出没收涉毒资产的处理意见,同时严厉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加强对财产刑的监督。

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打击毒品犯罪质效

强化组织领导。内设机构改革后,明确第二检察部作为承担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及对下指导的责任部门,同时初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办案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以适应当前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需要。

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刑事指控水平。不断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推动侦查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2017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件33人。强化审前过滤,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姑息迁就,防止“带病”起诉。2017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666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批捕528人,因不构成犯罪不批捕45人,因调查后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2人;共不起诉190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159人,因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9人。强化庭审指控,主动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出庭公诉工作能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充分发挥多媒体示证在庭审中指控和证明毒品犯罪的作用,强化庭审效果。

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惩治、预防、教育相结合。2019年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075件1225人,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起诉数的61.92%和55.51%;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46件。

加强联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禁毒办的沟通联络,以及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对毒品案件执法司法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形成打击毒品犯罪整体合力。

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结合办案加强对毒品问题的调研。对2018年以来全省作出无罪判决的毒品案件逐案调卷核查,形成《无罪案件分析报告》,供各地借鉴;组织开展了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毒品犯罪案例等多项专题调研,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行业监管中的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防范措施。

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做好“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禁毒宣传;联合法院组织观摩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校学生等旁听毒品犯罪案件审理;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讲座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对毒品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以检察监督为指引,推动禁毒工作纵深发展。加强与各级党委政法委、禁毒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积极参与“两打两控”等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参与毒品问题社会治理,及时研判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推进建立更加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手段,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积极融入禁毒工作大局,以更优质的办案、更务实的举措、更主动的作为,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法制报等十余家媒体记者参加。

法制日报

请结合检察机关办案情况,介绍一下当前甘肃省毒品犯罪都呈现出哪些特点?

甘肃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昇:从近三年毒品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情况来看,当前毒品犯罪有以下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大,禁毒形势依然严峻。虽然从2017年起,检察机关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在全部刑事案件中,连续多年仍处于高位运行,超过了常见的故意伤害犯罪等多发性刑事案件,仅次于危险驾驶和盗窃犯罪,目前排在第三位;二是毒品犯罪高发地相对集中。从2017年至今,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兰州、临夏、庆阳、天水、定西五个地区,合计占全省毒品犯罪案件的70.29%,尤其在兰州地区,兰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毒案件2920件,占全省毒品犯罪案件的41.76%;临夏州受理752件,占比10.75%;定西市受理430件,占比6.15%;天水市受理534件,占比7.64%;三是利用网络和物流运输毒品成为新常态。大量毒贩利用网络购买、销售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邮寄毒品,还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匿名转账支付毒资,打击难度加大;四是从涉罪人员构成看,一些群体占比较高。如农村人口和无业人员占起诉总人数的94.67%;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毒品案件总人数的97%以上;在毒品再犯罪人员中,构成累犯的占49.55%;外来人员犯罪占比持续走高,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的情况仍然较为突出;五是毒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在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占比较高,分别占90.97%和4.63%。

甘肃日报

检察机关作为禁毒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形成打击毒品犯罪合力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甘肃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昇: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检察职能的同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禁毒工作三年规划》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六全”毒品治理体系,聚焦突出毒品问题,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积极开展“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二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与配合。对侦查活动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对认罪认罚毒品案件的量刑建议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毒品案件的处理事项,加强与法院的事前沟通,及时统一相关司法理念和思想认识;三是注重加强与禁毒办、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对毒品案件执法司法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定期沟通联系,通过联合组织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四是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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