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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进行时】线上行为无底线 转账窃财触刑律

时间:2023-11-09 09:47:33  作者: 点击数: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线上支付因其便捷、高效已经成为老百姓最常见的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及各类提供透支功能的APP都伴随手机互联网走进大家的生活,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滋生了大量以网络为媒介的违法犯罪。近日,灵台县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通过手机转账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

据悉,2021年4月,何某某受其供职的某公司指派,前往灵台县某村为群众办理电子凭证激活业务,村民李某某按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社保卡和手机交给何某某为其办理业务,办理过程中何某某发现李某某“花呗”上有2300元额度,遂生歹念从李某某的“花呗”向自己“支付宝”转账2300元。几日后李某某亲属查看其手机时才发觉并报警,同日何某某即返还李某某2300元。

“通过全面细致审查案卷,我们发现这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考虑到何某某盗窃2300元,数额较小,加之其事发后及时退赃、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写了悔过书,决定对其从宽处理,便于其回归社会。”办案检察官介绍。灵台县检察院遂依法对何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灵台县检察院还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其对何某某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办案检察官认真编写案例,发挥司法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以案释法,促进诉源治理,防范此类犯罪发生,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此提醒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个人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尤其是开通支付功能和手机银行的手机等移动终端,千万不能轻易交给他人使用,必须由他人使用的场合也要了解每一步操作的作用,并充分理解操作的后果,考量所要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另外,也要劝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对自己在网络空间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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