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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院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团体辅导 为失职父母强制“补课”

时间:2021-05-19 16:32:24  作者:平川检察 高燕 点击数:

“绝大多数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监护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平川区院副检察长杜延安向参与强制亲职教育团体辅导活动的20多位家长说明组织本次活动的原因和依据。

近日,平川区院为切实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质效,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针对近期办理的系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父母,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强制亲职教育团体辅导活动。

此次强制亲职教育团体辅导活动由取得“儿童青少年性咨询师”“赋权型性教育高级讲师”资质的检察官张小平主导开展,邀请二级心理咨询师、甘肃省家庭教育师资骨干张小娟老师和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魁俊梅老师作为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她们以《你好,青春期》《如何更好地与青春期孩子相处和沟通》《学习性教育,做智慧父母》《亲密关系,从暴力到尊重》为主题开展了讲课活动,活动中穿插《好爸爸教育好儿子》读书活动、情景模拟表演、树木画心理测试技术应用等,通过让参与者谈感悟、给家人写信等方式引导他们反省自我存在的问题,促进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科学理性对待孩子的青春期,更好地教育孩子。

“通过三位老师这两天的讲课,我内心触动很大,我没什么文化,不知道怎么样给孩子教这些东西,以至于他犯了这么大的错!我只埋怨他叛逆不听话,从来不知道孩子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也从来没有尝试去换位思考,去理解他......”一位家长说。

“对怠于履职尽责的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具有很大现实意义,孩子犯罪的背后家庭教育的缺失难辞其咎,从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的层面看,也需要父母在其中扮演好角色。所以现在强制‘补课’,也算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杜延安表示。

“强制亲职教育”是指国家强制涉罪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专业的指导教育,其目的不仅仅在于提升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和能力,更在于以国家的强制力督促不合格父母切实履行其监护教育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这一章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具体职责做出了详细规定,列出了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其中第118条则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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