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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院帮助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3名被害人追回233万元集资款

时间:2020-09-29 16:20:09  作者:西固区院 路晓峰 点击数:

9月28日,西固区院与法院、公安分局共同举行了被告人刘某某、朱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赃款集中发还仪式。共计为涉案的13名被害人发还追回的涉案全部集资款233万余元。

“当公检法机关的同志把追回的本金交到我们手上的时候,积郁在胸中多年的焦虑、闷气终于消散了,我们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畅和轻松......”刚刚领到退赔款的群众代表牛某某激动地说。

据悉,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朱某某等人,以返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诱骗西固区内13名投资群众签订借款合同,吸收资金多达2815000元,返还投资群众本金及利息360000元,未退还投资群众本金及利息2338133元。案发后,经司法机关积极做工作,刘某某、朱某某等人对未返还的本金及利息2338133元全部予以退赔。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始终热情接待被害人,妥善处置被害人诉求,把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办案始终。对被害人提供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回应。对一名被告人提出的仅参与部分非吸的事实及涉案金额不符的问题,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重新核实金额,准确认定涉案金额和每名被害人的损失。在依法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各被告人释法说理,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法律规定,积极劝说被告人主动退赔退赃,争取从宽处理。最终对三名主动退赔退赃的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区分主从犯,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确保案件及时准确宣判。

发还仪式上,检察机关不忘“谁办案、谁普法”的责任,该院检察长孟春表示“西固区院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犯罪,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把追赃挽损作为此类案件办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同时她也告诫大家,要不断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拒绝高利诱惑,警惕投资风险,远离非法集资,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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