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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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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院多措并举强化公车管理

时间:2020-09-17 14:38:16 来源:玉门市院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玉门市院严把公车“使用、管理、监督”关口,全面提升公车使用效能,确保公车安全行车“零事故”,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认真学习规定,提高安全意识。该院高度重视安全行车思想教育工作,采取集中学、定期学、个人学及交流学等形式,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和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辆的六项规定》《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禁酒令》等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并以近年来上级机关通报的违规驾车事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干警和驾驶员对依法依规、文明安全行车重要性的认识。

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该院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玉门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制定公车使用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对车辆使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彻底堵塞工作漏洞,为公车的规范管理打牢制度基础。

严格执行规定,规范用车行为。该院严格实行公车集中统一管理,规范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实行“一事一派”,各部室派车须经检察长批准,填写派车申请单,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驾驶人凭单执行出车任务。同时要求驾驶员严格执行各项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乱停乱放、超速超载和开霸王车、特权车等行为,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将车辆外借和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严格做到“出车必检、返回保养”的原则,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对车辆出现的故障及时送修,确保行车安全。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该院办公室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日常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是否有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情形。不定期对全院车辆进行集中排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纠正整改。着力增强驾驶人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同时充分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公务车辆的出行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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