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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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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院多措并举提升派驻乡镇检察室监督实效

时间:2018-01-03 16:47:27 来源:   作者:庄浪县院  点击数:

全省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开展以来,庄浪县院将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倾力来抓,以“规范、巩固、提升、发展”为思路,主动作为、凝聚共识,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各项检察监督工作进展顺利。

该院立足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检察室主任工作职责》《检察室工作流程》《检察室工作职责》《检察室任务清单》《“两所一庭”工作联系制度》《院内业务部门工作协助配合办法》等18项制度规定,同时制作了来信来访接待簿、执法活动监督登记表、社区矫正监督登记表等工作台账,确保检察室工作有程序、有任务、有效果。积极与“两所一庭”、“七站八所”沟通衔接,通过定期走访座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途径,介绍职责定位、加强业务联系、获得工作支持。对《平凉市县(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办法》进行了清单化梳理,积极探索对“两所一庭”及“七站八所”的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检察室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该院因地制宜,强化涉农资金监督。充分利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紧盯农村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乡镇重大项目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政务公开等重点事项积极履行职能,共配合院内相关业务部门受理信访案件3件,开展法治宣传16场次,对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5年天津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对2017年前半年低保等扶贫资金按照“三公开”的原则进行了公开公示。采取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适时介入等方式,及时跟进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案件办理。办理派出所执法活动检察监督案件5件,办理派出法庭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件。建立派驻乡镇检察室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形成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部门为牵头部门、派驻乡镇检察室为日常监督主体的监督格局,重点防治矫正人员脱漏管问题的发生,共配合业务部门监督社区矫正49人(次),制发检察建议及纠正违法通知书49份。加强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对食药监、国土、安监等“七站八所”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行政执法卷宗、查看执法检查记录、实地调查核实等方式督促辖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配合民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检查32次,走访调查20余次,对不行使、怠于行使、违法行使职权等情形,做到善于发现、敢于监督,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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