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行政监督案件审查活动,站在群众立场,看待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监督是否适当,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和担当,维护了群众利益。我们一定当好检察监督的“第三只眼”,使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近日,城关区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审查活动后,人民监督员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珀说道。
据悉,这是最高检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以来该院首次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案。
监督活动中,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检察建议内容。2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在行政处罚阶段和非诉执行阶段的情况作了详细了解。经过合议,人民监督员认为案件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检察建议提出合理。同时建议对检察建议的内容进行完善补充。
“人民监督员就像一面“镜子”,能照出办案活动中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促使我们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该院检察长王龙要求积极采纳落实人民监督员建议,完善补充检察建议并及时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