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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林区院出庭公诉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首起盗伐林木案

时间:2020-06-02 16:02:31  作者:洮河林区院 司晓钦 点击数:

5月29日,甘肃省洮河林区法院 “巡回法庭”对尕海则岔林区首起盗伐林木案开庭审理,洮河林区院派员出庭公诉。

开庭前期,洮河林区检、法两院充分考虑到疫情和区域因素,积极与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沟通协调,将案件庭审地定于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则岔林区贡去乎村附近,庭审现场,由洮河林区院部分干警、尕海则岔保护站工作人员、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尕海则岔公安分局民警、碌曲县贡去乎村乡镇干部及牧民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旁听。

该案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责令被告人扎某某在被毁林地补植树苗。

碌曲县贡去乎村乡镇干部及牧民代表表示,此次庭审与牧民群众近距离接触,让大家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更让大家直观的接受了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筑牢了自觉维护生态文明、共建和谐家园的积极性。

庭审结束后,该院与法院、尕海则岔保护区管理局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对涉及本案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并向农牧名群众、保护站工作人员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了解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据悉,近年来,该院不断开拓新思路,针对辖区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积极与法院配合,深入牧区一线,建立高效的诉讼服务平台,畅通了诉讼通道,有效的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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