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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院公益诉讼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

时间:2020-05-11 14:45:44 来源:崇信县院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崇信县院首次将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与公益诉讼职能相结合,成功办理一起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公益诉讼案件。

经调查发现,崇信县辖区内中、小学,学校附近普遍设有烟草制品零售点,一些商家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警示标志,有些商家把警示标志贴在柜台不起眼处,或者遮挡,失去标识的警示提醒作用。一些商家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法律规定不知晓,或者在利益驱动下无视法律规定,在未成年人购买卷烟时,不主动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明知可能为在校学生,仍向其提供烟草制品。

该院就未成年人吸烟问题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63%的被调查人身边有未成年人吸食香烟或者遇到未成年人吸烟,96%的被调查人认为未成年人购买香烟容易,而香烟的易得性在于缺乏监管机制。59%的被调查人遇到过在校园等教学区域内的吸烟行为,20%的人甚至认为很常见。所有人都认为有必要对未成年人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对烟草专卖零售店加强监管。建议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卖部的监管,加强学校等教育机构对学生的管理。

据此,该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组织全体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检察建议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理整治未成年人售烟及无证无照经营卷烟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针对中小学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所有持证卷烟经营户及前期市场摸排出的无证经营户,严厉查处违反“中小学周围50米以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以及向未成年人售烟,“拆整卖零”等涉烟违法经营行为。对24户经营户进行了清查,查处违法无证经营卷烟行为2起,登记保存涉案卷烟135条,对有意污损、遮挡警示标志的5户卷烟经营户责令整改,恢复警示标志5份,有力震慑了学校周边涉烟违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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