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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院提起公诉的袁某祥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19-09-09 16:10:11 来源:   作者:民勤县院 李璐 点击数:

9月6日上午,民勤县院提起公诉的袁某祥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民勤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旁听了宣判。

民勤县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袁某祥等人的犯罪事实予以充分确认。经依法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袁某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袁某祥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国、崔某等11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民勤县城区、乡镇宾馆、车站、广场等处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民勤县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袁某祥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万元;对被告人张某国、崔某等13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不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刑罚。

该案的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社会环境。该案办理过程中,民勤县政法机关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依法优质高效办理,形成了强大合力,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强大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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