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渭源县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等12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强制猥亵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一案在渭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包某某等12人自2011年以来,相互勾结,交叉作案,因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行为多次被处以治安处罚,却不思悔改,仗其恶名,横行一方,攫取非法利益、侵占被害人财产,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非法采矿,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发表了公诉词,向法庭依次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案件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与多名辩护人就该案多个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据悉,针对案件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该院及时成立了由检察长、副检察长、资深检察官组成的专案组,攻坚办案。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专案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阅卷核实证据,认真分析研判案情,严格审查各被告人在犯罪团伙中担任的角色、实施的行为、发挥的作用等,逐字逐句修改斟酌,最终形成了详实的案件审查报告,依法规范制作了“三纲一书”,为出庭支持公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