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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临洮县院出庭支持公诉郑某某、蒋某某、张某某等十七人涉恶案件

时间:2019-11-06 15:43:13 来源:   作者:临洮县院 殷亦君 点击数:

近日,由临洮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蒋某某、张某某等十七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临洮县人民法院审理。因该案系临洮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检察机关依法从快从严首起提起公诉的在临洮县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临洮县人民法院由副院长余志燕担任审判长,临洮县检察院指派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克彪、二级检察官殷亦君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某、蒋某某、张某某等人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临洮县洮阳镇、太石镇范围内多次纠集他人采取暴力手段先后实施10次违法、犯罪活动,致多名被害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财产受损,扰乱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在本县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恶势力犯罪。

庭审过程通过法庭调查、当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从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意见等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辩护意见。整个庭审活动程序合法、辩论激烈,极具说服力和感染力,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展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庭审活动持续近二天时间。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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