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益诉讼,通过向人民监督员介绍基本案情,检察建议具体内容,整改措施等,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在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
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拟向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的山丹辖区内部分国家级文物长城周边存在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情形,造成国家级文物长城周边环境脏乱差,污染严重,以及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施工的现象制发文物保护检察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建议内容,并表示:“山丹县境内,文物遗迹众多,被誉为‘露天博物馆’,文物保护意义重大。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应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力推动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落到实处。希望山丹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山丹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该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旨在实现人民监督员监督公益诉讼办案活动“零突破”,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了解,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今后更好开展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