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山丹县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山丹县位奇镇陈位公路张湾村段两侧枸杞种植地有数股浓烟升起,经实地查证,一男子正在焚烧地埂和水渠边的废弃枸杞树枝,经检察干警劝告,该男子将火扑灭。后又发现位奇镇位奇村毛家庄子附近(S590公路东侧)大量地埂上的杂草和地内秸秆被点燃,过火处浓烟滚滚,火势随风蔓延,产生的烟尘致使S590公路该段能见度降低。随意露天焚烧杂草、枸杞树废弃枝条和秸秆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当地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且存在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制止随意焚烧秸秆的现象,保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生活环境,该院及时固定证据,分别向环保、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各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有效提升秸秆的循环利用率;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辖区网格巡查检查和宣传力度,并依法对焚烧废弃枸杞枝条、杂草和秸秆的行为予以制止处理,防治大气污染;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并发出倡议书,倡议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天干物燥,提倡祭奠用摆放鲜花、花圈及植树等方式缅怀先人。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为安全度过这个非常关键和特殊的时间节点贡献各自的力量,防治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