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礼县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永宏主持,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与会人员结合司法办案和思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交流发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好《规定》,罗永宏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严格抓好本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在院党组,院党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守责、负责、尽责,以科学理论引领全院干警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院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全院干警之心,永葆礼县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干警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礼县检察事业始终在党的领导之下不断前行。
三是注重发挥好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抓住关键少数,院党组成员及其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位干警。四是责任落实要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落实各项党纪党规,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直面问题、真抓真改,确保院党组成为一个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充满活力的先进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