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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院与该区环保局、食药局签署联合工作意见

时间:2018-01-31 16:42:45 来源:   作者:肃州区院  点击数:

为了认真贯彻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加大环保、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近日,肃州区院积极与肃州区环保局、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衔接,分别会签了“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公益诉讼工作意见”。

肃州区院与该区环保局、肃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确定工作目的、原则的同时,重点确立了联络员制度、案件信息共享、案件评查、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联系制度,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获得的涉及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互相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办法,共同回应社会关切。同时,规定建立协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制度,对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及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案件,在案件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等方面,环保、食药部门应该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对于符合条件拟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及时向该区院提供提起诉讼所需相关证据材料。

上述联合工作意见的签署,既推进了肃州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工作,而且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联动互动的协同执法新机制,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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