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兰州市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对马某成、马某某布贩卖毒品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兰州市天庆实验中学部分师生、雁滩社区部分党员干部共70余人在庭审现场参加了旁听。

据悉,2018年4月,马某成、马某某布通过鞋底藏毒的方式,准备前往兰州市交接毒品时被抓获,当场查获毒品可疑物两包,净重455克。
办案检察官当庭讯问了马某成、马某某布,出示了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证据,并围绕案件事实发表了公诉意见,认为马某成、马某某布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劝诫马某成、马某某布真诚悔过。
通过旁听庭审,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纷纷表达了拒毒、禁毒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