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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古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 对16人作不起诉公开宣告

时间:2020-06-30 15:02:28 来源:宣教处  作者: 点击数:

“感谢检察院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因为醉驾影响到即将高考的儿子的前程,那将是我一辈子的遗憾,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绝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被不起诉人赵某某表态说。这是古浪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会上的一幕,会议当场责令16名被不起诉人具结悔过,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教育。

宣告会上,办案检察官对16起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据、案件定性、法律依据以及检察机关不起诉的理由做了全面详细的释法析理,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宣告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交警部门及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参加。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等16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当场查获后,血液中酒精含量均在200mg/100ml以下,且无其他法定加重情节。根据甘肃省关于醉驾案件办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该16人酒后驾车的行为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可以不判处刑罚,且该16人在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后,主动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根据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到该16人都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防止因案返贫,古浪县检察院最终依法对苏某某等1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县检察院严格依法对上述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邀请代表委员和监督员全程监督,实现阳光下操作,这是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具体表现。被不起诉人罪行轻微,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支持。”受邀人大代表表示。

“上述人员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可不予处罚,县检察院不起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体现,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社会挽救成本。”值班律师、交警部门代表纷纷对不起诉表示认同。

“通过今天的法治教育,我直观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今后一定要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并在同行中积极宣传,打消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个好司机。”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在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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