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检察系统防疫战役专题讲座精神。会议认为,高检院举办的此次专题讲座及时回应了基层办案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张军检察长从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观念、坚持依法防控、体现检察担当等方面对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统筹处理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孙谦副检察长从业务角度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很有针对性、指导性。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专题讲座精神,会议强调:
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高检院专题讲座有关精神,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疫情防控越吃紧,越要严格依法办案,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督导检查。省检察院将派出八个督导组,由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队,赴9个市州、部分县区开展实地督导调研,解决各地在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检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见效。
做好刑事检察业务工作。严格执行三级院同步审查把关机制,对所有涉疫情案件在批捕、起诉前要逐案层报省院审查把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强制措施适用得当。指导下级院精准办案,在体现依法从严打击的同时,避免“一刀切”和打击扩大化。对涉企犯罪案件,审慎采用强制措施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做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省检察院要及时下发《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民事检察案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立足行政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有效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保护民营企业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要牢牢把握公益诉讼督促、协同的职能定位,积极处理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疫情防控期间不采取与有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发现线索、办理案件,涉及疫情的公益诉讼案件重要线索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处理;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等防控重点工作,精准监督、规范办案;做好涉疫公益诉讼案件审批报备工作。
统筹做好其他业务工作。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避免疫情蔓延到监管场所;暂缓开展巡回检察、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监外执行检察等业务;做好已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书面审查工作。控申检察部门要充分发挥12309热线作用,以来信、网络、电话、视频等方式接收群众信访材料、回应群众诉求,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对办案中发现的发生在疫情防控中的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猥亵儿童等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办理案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国家监护、有效防护职责,对疫情期间的困境儿童,做好关爱帮扶工作。
研究解决办案程序、方式等问题。要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律协和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值班制度、监管场所提审等问题。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受理、审查以书面、电子卷宗为主,尽量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对确有必要当面讯问的,及时与监管场所沟通,严格遵守防护规定,缩短讯问时间。要充分利用远程音视频、微信等信息化手段,达到值班律师“在场”的法定要求和效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