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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0-11-15 12:19:53  作者: 点击数: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对一起刑事申诉

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821日上午,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在两当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会由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李生得主持,两当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两当县检察院原办案检察官、陇南市检察院申诉案件复查检察官、申诉人周某某及其代理律师参加了听证。

这是一件民间熟人之间酒后闹事引起的伤害案件。201893日,被不起诉人赵某某与申诉人周某某酒后因玩扑克牌发生口角,周某某辱骂赵某某,赵某某向周某某胸腹部踏了一脚,两人随即被在场人员拉开。当日2130分许,周某某被同事带回单位宿舍,之后周某某在单位院中和宿舍多次出入并吵闹直至次日凌晨5时许。9413时许,单位同事发现周某某叫不醒,随即联系赵某某将周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周某某颅骨骨折、脑疝形成、创伤性硬膜外血肿、硬膜下出血、蛛膜下腔出血。同年1219日周某某损伤程度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以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两当县检察院经两次退查,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赵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周某某不服两当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向陇南市检察院提出申诉,陇南市检察院经复查维持两当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周某某仍然不服,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省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申诉人受伤后头部做过手术,承办检察官专程前往其住地,当面听取申诉人及代理律师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刑事申诉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经报请院领导同意,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决定在两当县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展示、分析在案证据,公开审查、回应申诉理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听证会上,原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发表了申诉请求及理由,主持人概括了听证焦点、重点。随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针对申诉方提出的关于侦查取证方面的质疑作了说明,两当县检察院原办案检察官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揭示了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以及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其他可能性,陇南市检察院检察官结合案件复查情况逐一反驳了申诉理由,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和疑罪从无原则。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与会听证员闭门进行了评议,随后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赵某某作不起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省检察院结合公开审查情况,充分参考听证员评议意见,认为该案存在证据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无法形成唯一结论,且周某某被拉回单位宿舍后酒闹7个小时左右,不能排除其头部伤在此期间形成的可能性。两当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正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此次听证会是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有益实践。规范的听证程序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受到了听证员、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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