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开展律师阅卷相关工作公告
近期,本省疫情频发,为有效克服疫情传播,减少人员流动预防疫情扩散风险,更好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为律师提供便捷安全的互联网阅卷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倡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网上阅卷,可在网上完成身份核验、阅卷申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功能,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用户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在线阅卷指南”,可申请在线阅卷,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互联网获取相应案件电子卷宗下载,真正实现律师阅卷“一次不用跑”。
二、因不属于互联网阅卷条件或其他事由需现场阅卷的,请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相关阅卷手续,对存在涉疫情风险的人员暂不予办理现场阅卷。
特此通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