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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陇检296】甘肃日报丨祁连山下的检察守护——肃北县检察院深化“五个一”工作法助力“三北”工程建设

时间:2025-11-24 14:28:11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11月20日,甘肃日报刊发《祁连山下的检察守护——肃北县检察院深化“五个一”工作法助力“三北”工程建设》。

《甘肃日报》截图

肃北县检察院始终将服务保障“三北”工程这一重大生态战略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逐步形成并深化运用“五个一”工作法,构建起“调查—研判—监督—反馈—共治”的闭环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为“三北”工程在肃北段顺利推进和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以“一场深入调研”精准锚定监督靶心。为避免监督泛化、空转,肃北县检察院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击”,由检察长亲自带队,组建专门办案团队,全面摸排生态底数。深入荒漠戈壁、林场草场、矿山治理项目现场,实地勘查生态现状与工程进展;走访农牧户、生态管护员、项目负责人,倾听一线声音;咨询林业、草原、环境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获取专业支持;全面调阅项目规划、审批、验收资料,对比分析。通过全方位、沉浸式的调研,精准掌握工程建设中的苗木成活管护、水资源保障、非法开垦、违规放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等具体问题,确保后续监督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注重成果转化,以“一份专题报告”提供高质量决策参考。肃北县检察院系统梳理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和数据,深入分析、综合研判,向县委专题报送《关于对全县“三北”工程建设维护情况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报告》精准分析“三北”工程建设维护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体制机制层面的短板,并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对策建议6条。《报告》成为党委政府研判生态形势、部署治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法治参谋”作用,实现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跃升。

强化检察办案,以“一批监督案件”推动问题实质化解。肃北县检察院发挥诉前程序的功能价值,对调研和报告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快速启动磋商程序,积极探索电话磋商、现场磋商等简案快办模式,快速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目前已快速磋商结案2件。今年以来,共立案办理涉“三北”工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针对非法占用林地草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份,督促整治违规排污单位1家,清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2吨,清理违规堆放砂石料10万立方米,恢复被占用草地30余亩,清理废旧农膜5000公斤,恢复被污染土壤1000余亩,约谈相关责任人4次,推动出台《农膜回收管理细则》。一批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益诉讼的警示震慑和监督刚性充分显现。

做实持续监督,以“一次评估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肃北县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和“回头看”机制,确保监督效果持久深入。对每一份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对整改期满或已办结的案件,按一定比例进行不定期回访抽查,重点查看整改是否彻底、有无虚假整改、事后反弹等问题。通过“评估+回头看”,对2个案件的整改成效进行巩固,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确保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聚力协同共治,以“一场工作联席会”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肃北县检察院搭建对话平台,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检察监督情况,共享执法司法信息,共同研判风险隐患,协同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疑难问题1项,凝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识,实现从单一监督向协同治理的转变,共同筑牢肃北生态保护的法治防线。

今后,肃北县检察院将继续完善和深化“五个一”工作法,不断拓展监督领域,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协同共治,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守护好肃北的绿水青山,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展现更大的检察担当。(作者: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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