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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陇检289】检察日报丨甘肃岷县: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5-11-21 10:54:41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11月13日,检察日报地方视窗刊发《甘肃岷县: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检察日报》截图

2025年2月10日,在开展涉中药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中,甘肃省岷县检察院干警到中药材加工企业走访调研。

2024年5月15日,甘肃省岷县检察院依托与卓尼县检察院建立的洮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案件线索摸排工作。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近年来,甘肃省岷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小专项活动;围绕建设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富裕乡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保护为重点,增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以办理一批影响大、高质量的案件为目标,积极稳妥开展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乡村振兴,多角度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该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致力于打造以跨区域协作司法保护为基础的“益心为民,洮水倒映检察蓝”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助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积极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固体废物随意堆放、河道内存在多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河道水质、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先后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4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推动行政监管部门整改落实,并就8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全面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被建议部门均按照检察建议内容积极履职,推动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30.5吨,清理违法堆放垃圾的土地20.8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58吨,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河道生态,有效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农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托“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该院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配合衔接,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3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其中,联合该县教育局校安办,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部分乡镇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同时,针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有销售不合格食品现象,该院办理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消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合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配合,依法就3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0余万元,通过“诉”的确认有力捍卫公共利益。

“小切口”监督,守护农业生态安全。该院紧盯春耕关键时间节点,深入推进护种专项行动,深入18个乡镇实地走访,通过调查种子销售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产品保质期、是否依法向主管部门备案等情况,发现15个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无种子备案表或备案表中种子备案类型不全、种子销售无台账等情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进行取证,并建立工作台账,依法向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对发现的部分经销点过期农药未及时下架、农资进销货台账不健全等问题,依法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尽责,对39家种子经营户进行规范监管,有力保障农资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守牢耕地“红线”,深入推动耕地保护。该院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把解决耕地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立足检察职能,聚焦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绿化造林,从事非农业建设,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及其他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积极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作,通过排查卫星图斑发现辖区耕地存在19个违法违规图斑,及时实地走访调查取证,核实耕地保护违规违法线索4类13个问题,涉及耕地72.27亩。审查后,该院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全面履职确保耕地安全。

依托专项监督活动,妥善办理新领域案件。结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该院与当地文物、文体旅游等部门全面摸排全县文物,走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家,红色遗迹7处、秦长城13处,全面了解文物数量、级别、现状,针对活动中发现的岷县十里镇张家坪村王家山遗址遭到盗掘,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文物点监管职责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有力推进全县文物遗址保护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精准度与深度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在促进乡村振兴和提高民众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耕地破坏的问题,基层矛盾随之增多。随着民法典确立“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政策,土地流转频繁给民众增加收入、减轻负担,也引发了一些基层矛盾,如民众将土地流转给企业或私人承包后难以获得流转资金,土地流转导致界标被破坏并引发邻里纠纷,等等。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需积极履职、精准监督,为推动乡村基层治理提供检察智慧和法治保障。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应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跨区域案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案件。为此,岷县检察院首创“洮河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生态保护模式,激活绿色发展“新引擎”,擦亮洮河生态“新名片”,并与卓尼县检察院建立洮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等机制,强化洮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系统化治理。2024年4月上旬,两院联合开展巡河时发现,两县交界处岷县一侧河道管理范围内,河堤及河滩地多处存在大面积倾倒生活垃圾和废弃农膜现象,严重污染生态环境,遂通过联合调查取证、组织召开听证会、向相关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并现场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同时,通过跨区域协作,不断探索和实践生态资源司法专业化保护机制,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形成洮河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效应。

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乡村生态资源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还存在监督深度不足问题,未能从根本上提出“治本”之策。一是对生态破坏、公共利益损害存在的根源性问题分析不够深入,停留在案件整改层面,缺乏系统性治理对策;二是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不足,存在监督深度不够问题;三是生态修复后期跟踪监督机制不完善。因此,应通过检察办案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完善修复监督机制,对受损生态需进行修复的,及时跟踪监督,确保受损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并不断优化举措,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长效机制。

创新协作机制,探索多元共治模式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其目的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面对乡村治理新形势、新挑战,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模式亟须进行系统性创新和完善,应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府检联动”,与行政机关搭建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机制,创新协作机制、多元共治模式,整合办案力量,全面推进实现“一体化”办案。注重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并积极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提起诉讼,同时探索通过磋商、公开听证、圆桌会议等柔性方式推动问题解决,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构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三位一体”框架,系统化保障乡村振兴。该院注重强化人居环境整治,通过督促相关主体清除生活垃圾、黑臭水体,整治违法养殖场以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等举措,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田长”协同治理机制;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督促耕地复垦,并注重护航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品牌化发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保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跨部门协同,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注重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该院不断深化跨区域协作,有效解决交界地带洮河治理难题,打破区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治理,并借助“数字检察+人工智能”应用,构建和利用法律监督智慧模型挖掘案件线索,提高监督效率和精准度,探索运用最高检专业力量审查生态损失鉴定,借助环境保护税法律监督模型,为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乡村文脉承载着当地独特的历史、民俗、传统技艺等,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守护乡村文脉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后人了解和铭记先辈们的智慧结晶。为助力历史遗存修复。该院积极开展“守护陇原文化遗产”专项行动,打造长城保护品牌,建立多元化保护格局,大力传承发展乡村文化,将农业景观、民俗风情等转化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作者:后永平 周维强 李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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