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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甘肃:聚焦文物保护 检察公益诉讼成效斐然

时间:2020-12-30 08:49:50 来源:第八检察部、政治部宣教处  作者: 点击数:

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9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甘肃省检察机关联合文物部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有关情况,并发布8个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萍,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八检察部主任石占全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刘晓文主持发布会。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丁霞敏

丁霞敏通报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情况。

据介绍,去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秉承“公共利益代表”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将文物保护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推进。截至目前,共摸排文物保护案件线索503件,立案47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向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市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2份,向县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市县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其他负有文物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15份。

坚持问题导向,联合部署专项监督

甘肃是文物大省,拥有敦煌莫高窟、长城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2处,文物分布点多线长面广。近年来由于甘肃自然环境总体脆弱、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因自然和人为原因破坏文物本体及赋存环境、历史风貌等问题持续存在,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履行还不够全面到位,文物保护不力问题有待解决。经过去年在部分市州先期试点,今年2月份,省检察院与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采取省级部署、三级联动、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的方式在全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聚力保护文物,护佑文化根脉,服务甘肃文物保护传承。

聚焦监督重点,协同推进问题整改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甘肃省检察机关将“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改建、添建、迁移、拆除”等8类违法情形作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精准监督。对于普遍性问题,需要制度机制建设解决的,列入监督省级监管单位范围;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列入监督市级政府范围;对于具体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列入监督基层行政机关范围。

坚持以解决问题为要。根据文物保护专业性强、整改难度大的特点,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专项活动期间,通过磋商解决问题14件,99.7%的问题都通过诉前程序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上级院示范引领。省检察院坚持带头办案,以长城保护问题为突破口,成立由朱玉检察长担任主任检察官的专案组,在对全省长城遗存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并现场调查14地28处长城遗存现状之后,分别向两个市级政府、一个省直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指导市、县检察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办理长城保护系列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向县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县级文旅等相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54份,均引起了被监督单位的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措施并整改落实,全面系统地推动了我省长城保护问题的逐步解决。

凝聚监督共识,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畅通检行协作配合机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联合督办、业务培训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协作,构建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新型协作关系,推动形成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同发力、共推进、同落实的工作格局。

优势互补增强保护合力。全省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监督重点,对文物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文物保护案件线索。各级检察机关根据线索,依法开展调查取证,以检察监督补强相关行政机关执法手段和力量不足的问题,有力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全面履职;各级文物部门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积极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强化宣传提升民众保护意识。11月6日,省检察院、省文物局联合新华网甘肃频道,以“聚焦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图文直播形式对我省4件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传报道。11月22日,《检察日报》整版刊发文章《甘肃紧盯文保难点痛点的检察担当》。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也相继对我省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开展采访报道。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报道,提升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助推以政府为主导、主管单位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下一阶段,省检察院将与省文物局继续联合部署开展深化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紧盯石窟寺保护、史前遗址、红色文化等领域的违法情形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案件办理,以办案实效回应文物保护现实问题,进一步推动形成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全省上下协同保护文物的新局面。

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玉萍

马玉萍通报了全省文物部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有关情况。

全省各级文物部门和检察机关充分协商,密切配合,聚焦“法人违法”,重点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等8类高发频发、且查办难度较大的违法情形开展监督,携手推进专项监督活动走深走实,在促进文物安全责任落实、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文物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强化督察,推动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甘肃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众多,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就加强文物工作作出系列决策部署,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一些地方对文物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法人违法破坏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破解文物安全难点问题,补齐安全责任短板,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相关任务落实落地,今年2月,省文物局与省检察院沟通协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落实好文物保护责任。

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活动。一是与省检察院共同策划,认真准备,对全省文物系统和检察系统专项监督活动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增进了文物和检察系统相关人员对文物保护与公益诉讼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二是各级文物部门积极配合,向检察机关及时提供文物资料和问题线索,联合开展调研摸排,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根据办案需要,积极协调文物领域专门人员,为检察机关提供文物鉴定、价值评估等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三是省、市文物部门配合检察机关,对各地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成功督办了金塔县塔院寺塔顶被擅自彩绘和庆阳市宁县湘乐砖塔周围地貌被破坏等一批案件。四是各级文物部门坚持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期间,省检察院和省文物局在新华网等媒体组织专题宣传活动2次,省文物局官微发布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新闻动态稿件29篇。

协同发力,专项监督活动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市县政府牵头,建立部门间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在制定文物保护法规、部署专项行动、开展文物保护检查、整改问题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密切协作,落实分管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 。二是文物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调研摸排和沟通会商,聚焦文物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灵活管用的方式,精准监督,持续监督,一批文物安全隐患、文物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低级别文物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得以解决。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活动宣传,深入挖掘专项监督活动亮点,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极大提高了案件涉及文物单位所在地村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四是文物部门刀刃向内,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问题整改,综合施策,通过完善制度、实施项目、加强监管、强化队伍、提升水平等方式,不断补足文物工作的短板和不足,着力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水平。

2021年,省文物部门将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加强文物保护的决策部署,与省检察院继续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石窟寺、史前遗址和革命文物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以督促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为抓手,持续发力,进一步完善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长效机制,与检察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合力保护好、传承好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推动新时代甘肃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八检察部主任 石占全

石占全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8件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刘晓文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中国日报、法制日报、甘肃日报等39家媒体记者参加。

答记者问

@科技日报记者曾文溪: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霞敏:文物保护对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升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总书记视察甘肃期间,在敦煌研究院召开座谈会时,再次深刻指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重大意义,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省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求,结合我省是文物大省,文物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在今年2月份,决定与省文物局联合开展这次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助推行政机关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形成行政与司法保护合力,完善文物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文物保护格局,使我省文物保护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也有利于为检察机关在新领域案件探索方面提供实践经验,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赵宏刚: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活动中,文物行政部门的角色和定位是什么?

甘肃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玉萍:文物部门是文物保护主责部门。在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文物部门既是配合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活动的组织单位,又是被监督对象和检察建议指出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短板和不足,这些问题有的是文物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文物工作重视不够、人员队伍力量薄弱、保护措施不力、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造成的。

针对这些短板和不足,文物行政部门一是及时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并为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二是指导和帮助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从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文物保护状况;三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文物行业治理能力,提升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田野: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是如何运用联动和协同机制的?

甘肃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第八检察部主任石占全:在公益保护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目标一致、同向发力,通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凝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工作合力,以期达到“1+1>2”的工作效果。一是联合下发实施方案。分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和责任,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争取支持。二是联合开展案件调查。检察机关以检察监督补强相关行政机关执法手段和力量不足的问题,文物部门则为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双方优势互补,增强保护合力。三是联合推动问题解决。坚持“解决问题为要”的办案原则,通过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四是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监督标准,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防止由于地域差异造成监督失衡。五是联合进行宣传报道。此前,中央及省级多家新闻媒体对我省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包括今天我们在此举行新闻发布会,也是希望通过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向全社会传递公益保护的好声音,唤醒公民保护文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保护好、传承好文物和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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