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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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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对赵伟栋等47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01-28 16:38: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月16日至26日,由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伟栋等4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凉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凉州区法院院长王世钦担任审判长,凉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有玉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历时10天半,截止1月26日上午,法庭宣布庭审结束。

此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省级挂牌督办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赵伟栋200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2012年因在李凡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后被告人赵伟栋仍不思悔改,自2013年以来先后纠集具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组织发展了以高成元、董龙、马煜、田宜民(在逃)等人为骨干成员,张庭琪、祁志、郝治禹等40余人参加的恶势力团伙,逞强争霸,称霸一方。在该团伙发展过程中,为巩固和扩大势力,赵伟栋通过给团伙成员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发放工资、出资摆平纠纷、提供庇护、购买仿真枪支、刀具、棍棒用于犯罪活动等方式,确立了其在团伙中的“老大”地位。2016年以来,该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武威市凉州区多个娱乐会所、酒吧茶屋、网吧、电玩城等场所多次实施持刀抢劫、持械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19起,形成了成员固定、人数较多、层级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等7项罪名,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凉州区检察院公诉团队反复阅卷核实证据,多次研判案情,制作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和“三纲一书”,先后联系区法院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与被告人的辩护人就案件管辖回避、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证据展示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庭审中,公诉团队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采用多媒体示证等手段,对47名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逐项列举,将100余份书证、200余份证人证言、50余份被害人陈述、10余份鉴定意见以及各被告人供述、物证等证据清晰地展现在法官、被告人及辩护人面前,逐步还原犯罪事实,依法有效地指控犯罪。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各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罪名、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认定、犯罪获利数额、证据采信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辩论。47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因本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为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该案的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同步直播,甘肃日报、武威日报等部分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现场报道。市、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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