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甘肃省积石山县检察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青海省民和县检察院、循化县检察院共同会签《黄河流域甘肃段青海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下称《机制》),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机制》明确,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甘青段草原、湿地、河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措施,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司法保护,加强对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重点问题的研判分析,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同发布机制,推动检察机关在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协商解决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复杂问题。
《机制》提出遵循依法保护、共建共享、协同合作原则,开展信息共享、案源移送,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跨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庭审观摩和学术研讨等活动,共同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力。通过互相派员交流、联合办案、咨询座谈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定期通报线索受理、查处、办理情况,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建立环境修复联动机制、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机制,加强与流域内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模式。
会签《机制》后,民和县检察院、循化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还参观了积石山县检察院检察现代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