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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区院向“缺位”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10-22 15:37:07  作者:平川区院 李洁 点击数:

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可能藏着不止一个“甩手家长”。近日,平川区院向两起性侵类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并举办不公开宣告会予以送达。

据悉,今年以来,平川区院在办理系列性侵案件时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力问题,致使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中两名未成年人案发时均不满16周岁。经调查发现,该两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对孩子的交友情况、思想动态不掌握、不关心,不仅放任未成年人独自一人在家居住、带他人在家中留宿、喝酒等,甚至让家成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地点,还放任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网吧等地,致使未成年人交友不当,沾染各种恶习。

为督促该两名未成年人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解决其监管不力的问题,平川区院决定向该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宣告会上,检察官宣读了《督促监护令》,根据该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涉案原因、性格特点及存在的家庭问题,分别从亲子沟通、教育方式、监护规划、帮扶管教、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提出明确的监护督促建议,并邀请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现场对其进行亲职教育。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予以训诫。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切实推动解决涉罪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管不力这一痛点难题,让情、理、法完美融合,以检察之力凝聚家庭、社会、司法保护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该院副检察长杜延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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