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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院回访企业促发展

时间:2021-10-15 15:47:33  作者:肃州区院 张兴荣 点击数:

近日,肃州区院组织开展了涉刑事案件民营企业不起诉后回访活动,该院副检察长于志国带领第一检察部干警到肃州区东洞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回访。

据悉,甘肃中联石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2019年酒泉市招商引资企业,从事戈壁农业发展建设。2020年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在积极督促企业全额支付所拖欠劳动报酬后,贯彻落实涉民企司法政策,经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后,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扩大企业生产项目,在已建成60座戈壁温室大棚的基础上,开工建设二期60余座戈壁温室大棚及建筑面积2000余平米,集餐饮、住宿、休闲、采摘为一体的的田园综合体项目,企业发展逐步步入正轨。

此次回访中,该院干警实地参观了企业新建工程和已投产运营的产业园温室大棚,并与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经营者目前的经营状况,倾听企业司法诉求,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解答,重点宣传推介了由该院牵头制定的《关于服务保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若干执法司法意见》。

企业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关心和帮助,并承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依法规范经营,为肃州区戈壁农业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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