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情系百姓、履职尽责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救助济困”,12月28日,陇西县院收到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某、李某某送来的两面锦旗。2020年,陇西县院先后向10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8万元,王某某、李某某就是其中两名申请人。
近年来,陇西县院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转变理念思路,加大救助力度,拓宽救助渠道,做到“应救尽救”,司法救助逐渐成为该院服务百姓的民心产品。
推进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该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将其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近三年共向31名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0万元,其中向17名建档立卡户发放救助金43万元,向4名残疾人发放救助金4.6万元,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检察力量。
探索“司法救助+”模式。该院强化司法救助民生关怀功能,拓宽救助金来源渠道,加强同上级院、县委政法委、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的联系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救助效果。同时,在积极争取足额国家救助金外,全面整合、综合运用“就业帮扶、失学帮扶、心理帮扶”等各类救助方式,有针对性的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近三年,根据被害人身心特点,对4名未成年申请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迈上健康成长的人生道路。
优化司法救助服务。该院为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对近十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逐案排查、重点梳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上门宣传、全程“代理”,在实现“应救尽救”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救助对象来回奔波,提升了救助服务体验。
打通案件来源“绿色通道”。该院充分调动刑检、民行、未检各业务部门力量,切实将司法救助职能向前延伸,确保司法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着力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对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启动救助程序,内部衔接更顺畅,打通了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