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调解处理了一起由两亲家争夺孙女抚养权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
据悉,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被害人杨某原系亲家关系,于2020年6月16日因争夺孙女的抚养权发生冲突,双方相互撕扯并摔倒在地,致使杨某腿部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
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受理审查后发现,刘某与杨某均已年过六旬,双方因儿子、女儿的家庭纠纷已经产生了矛盾,本案使双方及其家人积怨更深。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若处理不当,将可能导致双方及各自家庭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影响孙女的心理健康,不利于孩子今后的成长;且不利于为家庭生活困难的杨某及早挽回因受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承办检察官决定对本案采用调解的方式。其与办案组人员分头对刘某、杨某进行释法说理,充分了解双方诉求,通过一次次说服、教育,最终让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刘某赔偿杨某损失5000元,杨某对刘某表示谅解。
对于刘某的故意伤害行为,承办检察官认为,因当事人双方系亲家关系,且刘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杨某损失并取得杨某谅解等法定、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同时杨某在本案中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应认定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最终经该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对刘某相对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