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子午岭林区院对拟不起诉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为听证员,同时邀请庆阳市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被害单位子午岭林业管理局正宁分局中湾林场、合水分局太白林场、正宁县自然资源局、拟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流程,阐释了公开听证的程序和意义,告知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承办人宣读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对两起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分别进行了全面阐述。
听证员、侦查人员、被害单位、拟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各自发表了对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的意见。侦查人员、被害单位、辩护人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最后,经闭门评议表决,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对该院公开透明规范的办案程序表示了充分认可和肯定。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我院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有益尝试,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执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相关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好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确保检察办案工作更加透明、公正、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新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