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院邀请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肃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及部分乡镇负责人,就推进落实全省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和有关决策部署召开了圆桌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紧盯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提升监管效能,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保护力度,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上,肃州区院代表以该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办理的丁某敏、郑某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案为例,通报了检察机关就该案开展监督的相关情况,并指出,通过案件办理,检察机关发现市区两级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监管工作中还存在部门职责界限认识不清、农产品部分监管环节断档、未进行问题食品源头追溯、监督整改后问题反复出现等诸多问题,直接影响食药品领域监督成效。
与会部门及乡镇代表针对食品药品领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换和沟通探讨,查找了各自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隐患和监管责任落实中的短板不足,通过分析和探讨进一步达成了执法共识。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认识,在厘清职能界限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对接,逐步消除食药品领域特别是农产品加工入市过程中的执法盲区和监督空白点。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食药品市场的排查力度,整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形成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建立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大典型案件共同分析研判、食药品领域案件通报、信息互通等工作落实联动机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实现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无缝对接。
与会领导还表示,今后,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合力,共同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