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华池县院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案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辩护律师、侦查人员等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了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侦查人员通报了案件查获经过,并对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和不起诉理由发表意见;辩护律师就案件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认定、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及作不起诉对缓和嫌疑人家庭关系的益处等发表意见;被害人表达了自己和嫌疑人目前关系良好,并愿意谅解嫌疑人的意见。
3名听证员在听取案件处理意见后,经评议一致认为,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因夫妻矛盾引发,其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听证会程序周密细致、听证公开透明、议题把握准确,办案程序公开透明,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尊严,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经表决,一致同意华池县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