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刑事诉讼法以来,玉门市院坚持程序规定和证据标准两手抓,适用率和采纳率两提升,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全面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中央“六稳”“六保”大局。
提高站位,积极推进落实。该院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案件快速办理相结合,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新模式,保证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为节省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采用每周三集中提供值班律师,对权利义务告知、律师援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讯问、证据开示五个步骤进行整合,今年上半年该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78.74%,较上年度幅度明显提高。
整章建制,提供制度保障。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该院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具体分工,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无缝衔接,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规范监督,注重案件质量。对内定期由员额检察官对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进行交叉质量评查,增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外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认罪认罚制度与“从宽”相结合,公开审查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对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进行听证。
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结合具体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明确告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进行证据开示,充分阐明法定、酌定情节和量刑理由, 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法律后果,赢得内心认同。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玉门市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注重将积极助力复工复产、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促进更多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提升司法效率,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