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民乐县院对穆某某民事申诉一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当事人参加宣告会。
公开宣告按照程序有序进行,承办检察官在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向在场人员宣布宣告纪律后,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及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理由进行全面陈述,并征求申请人意见,宣读和送达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申请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对该起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程序合法、办案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高效,案件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尤其是对案件中是否涉及虚假诉讼的证据分析透彻,从法理及事实上都进行了阐明,让参与公开宣告的人员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同时认为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前提下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不仅消除了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疑虑,积极履行生效裁判,也维护了法院的审判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