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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院助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

时间:2020-07-24 16:27:20 来源:新区院 曾祥芬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兰州新区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受害企业中铁二十一局集团下属分公司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

据悉,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伙同犯罪嫌疑人范某甲、范某乙、范某丙一起盗窃兰州新区精细化工园区、西岔镇五墩村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高家庄站多式联运改扩建工程项目部等地的钢板等财物,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198381元。

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并坚持将惩治犯罪和追赃挽损相结合,严格依法规范办案。一方面,及时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刑事犯罪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向企业宣讲中央、省市以及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多次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要求尽快赔偿企业经济损失,同时,耐心细致地向犯罪嫌疑人解释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让其争取从宽处理,并严格限定时间节点,通过电话督促组织犯罪嫌疑人家属、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对犯罪嫌疑人家属释法说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范某甲、范某乙、范某丙各退赔20000元。受害企业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收条和谅解书。

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帮助企业全额追回损失表示感谢,对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表示赞许。并表示,今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依法规范审慎经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有困难及时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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