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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23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

时间:2020-07-23 15:27:14  作者:靖远县院 卢世春 点击数:

7月21日,靖远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等23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在靖远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以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网络发布招募化妆品代理商的虚假广告,当有代理意向的客户与公司客服联系时,招商部客服人员以可以提供稳定的客户并可以随时退货、退款为由,在骗取代理商信任后要求代理商交纳198元的代理费成为会员,代理商交纳代理费后,招商部客服人员将代理商介绍给微商培训部主管刘某某,由刘某某安排相应的培训导师,培训导师一面向代理商培训微商知识,推销化妆品,一面又冒充购货客户向代理商大量订货,待代理商将货款通过微信转入培训部财务微信账户后,该团伙将低价购买的化妆品快递邮寄给代理商,代理商收到货后再将化妆品出售给客服冒充的客户时就会被拒收或者退货。代理商再找培训导师要求退货、退款时,该团伙成员就将代理商微信拉黑。截至案发,王某某、刘某某等人共诈骗被害人954名,诈骗金额30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了犯罪事实,依次对王某某等23名被告人进行讯问,出示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定性等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有力的指控了犯罪。最后公诉人从犯罪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各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据悉,该案是一起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团伙内分工精细,犯罪模式呈现专业化、公司化、智能化。针对该案涉案嫌疑人众多、金额巨大,900余名被害人分布全国各地,案情复杂,证据收集难度大的特点,该院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办案组,在审查起诉环节多次召开检察官联系会,全面审查证据,分析研判案情,完善证据链条,确保定性准确;在庭审前认真做好出庭公诉准备工作,制定出庭公诉预案,完善举证、质证提纲、讯问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并于7月17日参加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归纳庭审争议焦点,为庭审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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