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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

时间:2020-07-21 17:17:59 来源:渭源县院  作者: 点击数:

7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与法治政府研究院召开了2019年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发布暨研讨会,渭源县院办理的渭源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据悉,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于2020年1月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出征集函,截至2020年4月,共收到599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经34位专家的三轮评估后,共评出十件典型案例,十件优秀案例。

在发布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金铸作了优秀案例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刘艺分别作了点评,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渭源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181所,学生近2万4千人,在校期间学生就餐主要由学校食堂供餐。2018年6月,渭源县院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调查发现,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县教育局作为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该院立案后,对初步调查的问题联合渭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专项调查组,再次深入核查,并将核查出的问题形成《关于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于2018年7月19日送交县教育局,建议其立即整改。收到《通报》后,县教育局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存在的问题仍未得到全面有效整改。经该院跟进监督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仍存在管理疏漏、配送不规范、设施不齐全、消毒不达标等诸多问题。2019年6月19日,该院依法向县教育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整改《通报》中列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教育局迅速组织整改,在全县学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2019年8月13日,县教育局就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向渭源县院作出书面回复,称采取了五项整改措施:一是梳理检察建议书所列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排查整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校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召开全县中学、学区校长会议,形成以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尽快整改检察建议书所涉问题;三是对检察建议书所列部分问题,经梳理系外包食堂管理不到位所致,故要求县域内所有学校禁止食堂外包,实施自主经营,单独财务核算;四是抓好源头监管,通过招标采购和定点采购方式,切实把控食堂大宗米、面、油等源头食材的食品安全;通过集体约谈学生营养餐(饮用奶、鸡蛋、面包)供应商,切实整改营养餐安全问题;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不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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