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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院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2018-01-09 16:32:38 来源:   作者:临洮县院 郭立文  点击数:

近年来,临洮县院在认真贯彻国家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同时,坚持“立足挽救,重在预防”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该院以信息化应用促进办案规范,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中为未检部门增设办案权限,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拓展延伸至全部未检办案人员。做到慎捕慎诉,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注重法律与人性化的有机结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慎重适用逮捕措施,做到“三个”特别审查。即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特别审查、对案件定性进行特别审查、对有无逮捕和起诉必要的进行特别审查。两年来,该院对提请逮捕的18件22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已不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5人。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视告知程序,及时告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重视刑事侦查活动和立案活动的监督,重点审查侦查机关在侦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无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取证、徇私枉法的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管部门通过案件评查、个案监控等方式强化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内部监督,针对所发现的相关办案人在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消除隐患,弥补漏洞,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同时,该院加强与未成年被害人的联系,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等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进一步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至2017年底,对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公诉案件,共做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14人,占总人数的42.5%。通过微博、微信“双微”平台、手机短信平台作用,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多部门联动,努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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