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年,崆峒区院从多项措施规范电子卷宗制作管理,截至目前,扫描制作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7件,有效地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电子信息化水平。
该院配置专用电脑及相关设备等,科学管理所有电子卷宗,明确专人负责扫描、上传、管理保证电子卷宗的制作环节衔接顺利,高效运行,并充分保障卷宗的安全性。按照高检院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工作,提高效率,根据制定的《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规程》,确保电子卷宗制作过程中不出差错。
同时,该院制作电子卷宗必须依照《电子卷宗制作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在案件受理后立即进行制作,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的实效性。严格执行高检院规定的电子卷宗制作案件范围,对全部案卷均严格按顺序进行电子扫描,以保证内容的完整性和证据的原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