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州区院提起公诉的5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法院审理做出有罪判决,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实刑。
据悉,经审查,该院提起诉讼的5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均系在生产的地方特色小吃中添加硼酸(增筋剂)。硼酸系有毒有害物质,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硼酸与硼砂名列其中,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根据食药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硼酸对人体具有极大的危害,反复食用小剂量可能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出现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秃发、月经紊乱,一般会在3至5天死亡。虽然犯罪嫌疑人生产的食品尚未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但其行为却危害到了不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必须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这5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办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方面净化了地方特色小吃不规范生产行为,另一方面也震慑了其他一些食品生产厂家,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该院将涉及食药领域案件作为重点关注案件办理,与食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共同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