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远县院分别与县工商联、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会商签署文件,推动形成“四个落实,四个合力”协调联动机制,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形成防控金融领域犯罪合力。该院加强与市场监管、金融办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共享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形成案件会商、工作研判、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犯罪。特别是电信诈骗、金融犯罪等新型犯罪。及时发布案件办理、金融风险处置等信息工作,推动形成防范打击金融领域犯罪、防控金融风险的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风险防控氛围。
落实“双联系双促进”,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合力。为促进靖远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密切与非公经济联系,与县工商联签订《合作协议》。收集辖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解决涉法涉诉及营商环境法治建设问题,建立联合走访机制,联合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综合运用各种资源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非公经济发展。
落实“规范民企办案11条标准”,形成防控经济秩序犯罪合力。该院正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界限,既保证依法办案,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决杜绝随意入罪、随意羁押,防止“入罪即诉”和“一诉了之”。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2名非公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保障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2名涉案民营企业法人变更逮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落实“双联系双促进”活动,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合力。该院通过实地走访,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全面掌握民营企业法治需求,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有效维护和保障民企合法权益,目前靖远县院开展检察长带头走访民营企业,送法律送服务专项活动,已组织干警走访民营企业150家。在走访过程中,干警带着真感情,用真情、真心走访,传递检察好声音,输出正能量,向民营企业精准传达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共汇总各类问题线索20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6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