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信县院将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全市中心、保障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服务就保障到哪里”。
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规范办案。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重点围绕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等方面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调动内部力量,破解线索发现难,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两高司法解释及高检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办案指南》,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同行政机关建立调查协作机制,破解调查取证难,依法、审慎、规范办理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突出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利益。该院充分做好“诉前检察建议”,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的大环境。与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携手不松手、监督不越位”,开展了“河湖清四乱”、“美丽乡村建设”、“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监督大气污染、河道乱占乱采、水库固体物污染、生活垃圾乱堆等违法行为,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督促关停环境污染企业2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0吨。与县河长办、水务局研究制定《案件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公告》《涉河湖违法行为举报办法》,在“世界水日”宣传活动中联合开展以“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盯住校园饮食安全存在问题,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小商铺开展调查,督促主管部门整顿经营单位607户,排查蛋糕小作坊食品包装不规范问题12条,立案查处5起,罚款0.76万元。盯住网络食品安全,整改网络餐饮外卖平台2家,促进网络点餐第三方平台规范经营,公示相关商家信息,人员健康信息,推进外卖食品实施安全“封签”,确保外卖食品在送餐过程中免受污染,消除食品配送环节安全隐患,助力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突出新型领域,进行社会治理。该院全力拓展公益诉讼案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对崇信县城区内多处路段的路面存在深坑裸露,窨井盖松动的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积极督促行政单位及时进行修复,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健康,将未成年人保护与公益诉讼职能相结合,办理全市首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严厉查处违反“中小学周围50米以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规定以及向未成年人售烟,“拆整卖零”等涉烟违法经营行为,有力震慑了学校周边违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积极关注文物保护,成立了国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县域内不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大排查大走访,与文物保护单位深入座谈,充分研商,提出建议,推进文物保护工作。